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admin
2015-06-17
24
问题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6年立下遗嘱将其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4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乙、丙各得1/2
B、乙得2/3,丙得1/3
C、乙获得全部遗产
D、丙获得全部遗产
答案
C
解析
本题涉及遗嘱的效力问题。依《继承法》第19条的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继承法意见》)第37条第2款的规定,继承人是否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应按遗嘱生效时该继承人的具体情况确定。本题中,虽然甲立遗嘱时并未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丙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但在遗嘱生效时,也即被继承人甲死亡时,丙已经成年并已参加工作,不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甲的遗嘱并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应为有效遗嘱。依据该有效遗嘱的规定,应由乙取得甲全部遗产。故本题正确选项为C。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L6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大学生翟某大学毕业后在湖北一小企业中担任技术科长,因企业经济效益不好,翟某一直有跳槽的想法。2004年4月1日,翟某到北京旅游时,在人才市场招聘会上,与某外资公司达成聘用意向。该公司认为翟某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决定聘用,翟某对该公司所承诺的工资待遇等也非常
甲为摄影家乙充当模特,双方未对照片的发表和使用作出约定。后乙将甲的裸体照片以人体艺术照的形式出版发行,致使甲受到亲朋好友的指责。对此,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
甲晚10点30分酒后驾车回家,车速每小时80公里.该路段限速60公里。为躲避乙逆向行驶的摩托车,将行人丙撞伤,丙因住院治疗花去10万元。关于丙的损害责任承担,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2010年试卷三第20题)
某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的合作合同有以下的内容约定:中方合作者以现金、土地使用权出资,占注册资本的50%,外方合作者以现金和机器设备出资,也占注册资本的50%;合作企业合作期间的收益首先全部用于偿付外方的出资,在外方出资偿付完毕后的合作期限内,合作双方按照外方4
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
甲公司注册资金为120万元,主营建材,乙厂为生产瓷砖的合伙企业。甲公司为稳定货源,决定投资30万元入伙乙厂。对此项投资的效力,下列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甲、乙、丙合作撰写了一篇文章,署名甲、乙、丙。甲提出将文章发表在某大学学报上,乙和丙提出反对意见。对此事的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谢某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与他人合伙做生意。两年后,谢某与任某结婚,但并未终止其合伙事务,反倒把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购买家庭生活用品。几年后,受商业萧条的影响,谢某与他人的合伙事务不得不终止,并欠款几万元。对此案,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甲某将其在某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转让给乙某,双方签订了转让协议,后甲某的债权人丙某请求对该财产份额强制执行。以下判断中,正确的有:()
随机试题
城市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
全身急性感染引起的急性问质性肾炎,下列哪些是正确的
患者男性,54岁,小学数学老师,因“晨起头晕、眩晕、视物旋转,伴有恶心感3小时”而就诊,既往体健。检查后考虑为“颈椎病,颈动脉型”,最需要鉴别的是下列哪种疾病()
A、脾虚B、气虚C、阳虚D、血虚E、阴虚望妇人面色,若画色淡白无华者多为
精神分裂症与焦虑症的重要区别是
下列文件中,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报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的操作性文件是()。
某公司为建造办公楼于2002年12月专门借入一笔3年期款项.该办公楼于2003年1月1日开始兴建,当年8月8日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9月30日工程验收合格,10月30日办理工程竣工结算,11月15日完成全部资产移交手续,11月20日办公楼正式投入使用.根
结合实际,谈谈如何上好一堂课。
Tounderstandhowastrologyworks,weshouldfirsttakeaquicklookatthesky.Althoughthestarsareatenormousdistances,t
【B1】【B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