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8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9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

admin2013-06-10  24

问题 2009年3月25日,B市国税稽查局接到群众举报信,举报A市某电线电缆厂自2008年5月1日起到B市设立临时销售点,销售本厂生产的产品,取得大量销售收入,未申报纳税。接到举报后,B市国税稽查局决定立案调查。2009年4月1日,由市国税局稽查局三名稽查人员和两名在税务机关协助清理欠税工作的法院工作人员组成检查组,对销售点进行税务稽查。检查发现该销售点未在B市办理任何有关税务登记的手续,自2008年7月1日起,由刘某承包经营,销售点未将有关承包经营的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因销售点拒绝提供有关资料,检查组采用核定应纳税额的方法确定该销售点的应纳税额为50000元,并认为该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的嫌疑,查封了销售点负责人刘某在B市购买的普通住房,因刘某在B市别无住所,检查组允许刘某暂时居住被查封的住房。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结合我国税收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
销售点存在哪些违反税法行为?

选项

答案销售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①未按规定向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到外县(市)临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应当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和所在地税务机关填开的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营业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接受税务管理。本案中,电线电缆厂应该首先到A市主管税务机关为其在B市设立的临时销售点办理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销售点凭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和其总机构电线电缆厂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到B市税务机关办理报验税务登记,接受税务管理。 ②未办理税务登记。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外出经营,在同一地累计超过180天的,应当在营业地办理税务登记手续。本案中,销售点在B市的经营时间从2007年5月1日至2008年4月,已经超过180天,应该在B市办理税务登记,而销售点没有办理,因此违反了税务证管的有关规定。 ③未按照规定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根据《税收征管法》的有关规定,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应在规定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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