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在黄河市东区的甲诉居住在黄河市南区的乙侵权一案,经黄河市西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5万元。乙向该黄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请回答下列各题。

admin2014-02-08  14

问题 居住在黄河市东区的甲诉居住在黄河市南区的乙侵权一案,经黄河市西区法院一审终结,判决乙赔偿甲5万元。乙向该黄河市中级法院提出上诉,二审法院驳回了乙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请回答下列各题。

选项 A、黄河市南区法院
B、黄河该市西区法院
C、黄河该市中级法院
D、黄河市高级人民法院

答案8

解析 《民事诉讼法》第178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在本案中,生效判决由黄河市中级法院作出,乙若申请再审应向其上一级法院黄河市高级法院申请,D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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