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1日,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并签订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自2007年3月10日开始执行,由于农民李某在县城经营一饭店,该承包耕地至2009年10月10 B抛荒没有种植农作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农民李某在( )前,仍弃

admin2010-06-17  33

问题 2007年3月1日,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并签订了20年的土地承包合同,合同自2007年3月10日开始执行,由于农民李某在县城经营一饭店,该承包耕地至2009年10月10 B抛荒没有种植农作物。根据《土地管理法》规定,如果农民李某在(    )前,仍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可以终止承包合同,收回农民李某承包本集体的耕地。

选项 A、2008年12月11日
B、2009年1月11日
C、2009年2月11日
D、2009年3月11日

答案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iBThFFFM
0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