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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因憎恨自己所在学校的校长将自己开除,意欲夜晚潜入学校将校长杀死,后来在情急之中误将校长的秘书乙当做校长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
甲因憎恨自己所在学校的校长将自己开除,意欲夜晚潜入学校将校长杀死,后来在情急之中误将校长的秘书乙当做校长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
admin
2019-01-18
19
问题
甲因憎恨自己所在学校的校长将自己开除,意欲夜晚潜入学校将校长杀死,后来在情急之中误将校长的秘书乙当做校长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
选项
A、行为对象错误
B、故意杀人未遂
C、故意杀人既遂
D、因果关系认识错误
答案
A,C
解析
甲本想杀害校长却将其秘书乙当成校长杀死,这属于对象认识错误。对于此种情况,一般认为,甲本有杀人的故意并实施了杀人行为,完整地具备了故意杀人罪的犯罪事实,构成犯罪既遂。尽管死亡的人和预定杀害的人不一致,但此种不一致并没有超出故意杀人罪对“有生命的人”的犯罪,属于具体对象的认识错误,不影响对实际发生的死亡结果承担故意罪责,这也是“法定符合说”的体现。可见,A、C项表述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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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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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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