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下列关于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
下列关于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
admin
2020-12-30
29
问题
下列关于民事责任归责原则适用的表述,正确的是( )。
选项
A、违约责任一般适用推定过错责任原则
B、侵权责任的基础性归责原则是过错责任原则
C、缔约过失责任的归责原则是无过错责任原则
D、违约责任中不存在过错责任归责原则
答案
B
解析
对于违约责任,一般适用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特殊情况下适用过错责任原则或推定过错责任原则。例如,《合同法》第189条规定的赠与人的赔偿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合同法》第374条规定的保管物的损害赔偿责任、第406条规定的受托人的赔偿责任则适用推定过错原则。可见,A、D项表述错误。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推定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其中,过错责任原则是基础性归责原则。故B项表述正确。对于缔约过失责任,适用过错责任原则,即当事人在缔约之际有过错的,应当承担对方当事人信赖利益的损失,如果没有过错,即使给对方造成了损失,也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可见,C项表述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xL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刑法》第414条规定:“对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负有追究责任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请分析:如何理解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徇私舞弊,不履行法律规定的追究职责”?
(2012年法条分析58)《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6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根据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行为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请运用民法原理分析:(1)本条第1款
甲、乙共同前往丙的住处实施盗窃行为。根据分工,乙在丙家楼下望风,甲入室窃取财物。甲进入丙家后,被丙发现,丙欲报警,甲抄起厨房的铁勺将丙打昏,致丙重伤,甲将2万元现金取走。甲出来后对乙声称劫财1万元,给乙5000元。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赵某与钱某为同学,关系一直很好。一日,钱某携带一黑包突然造访,说要赵某为其保管一段时间。在赵某的再三追问下,才得知是走私来的100克海洛因,不敢收下,经不住钱某的再三请求后收下。过了一天,钱某又送来5万元,说是朋友抢来的,只要代管一周,就给5000元酬谢,
简述我同专利权客体的具体类型。
简述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根据物权法规定,以下列财产设定抵押,抵押权自登记时成立的是()。
(2012年真题)刘某对与其分手的前女友史某怀恨在心,便在某网站论坛上发帖公布了史某详细的个人信息,并附上了史某的若干张裸照。史某得知后,精神受到严重损害,立即要求网站删除该帖。但该网站因疏忽并未采取必要措施,致史某精神恍惚无法正常上班。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
甲婚后通过网聊结识乙,并与之发生婚外情,被甲妻发现。甲妻诉至法院,以甲违反忠实义务为由请求赔偿精神损害10万元,但未请求离婚。对于本案,人民法院()。
(2011年单选25)村民甲在自家院子里挖水沟,致邻居乙家房屋地基下沉。依据物权法,甲侵害了乙的()。
随机试题
Iwenttoseemyparents_______NationalDay.()
dTMP是由下列哪种核苷酸直接转变
A.螺旋甾烷醇型B.达玛烷型C.齐墩果烷型D.乌索烷型E.羽扇豆烷型人参皂苷Ro是
某市检察院张某在办理一起受贿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之一系其堂妹,故申请回避并经检察长同意。下列关于张某在申请回避前所取得的证据和进行的诉讼行为效力问题的表述,哪一项是正确的?()
某企业上年度全部资金来源包括普通股1640万元、长期债券1600万元、长期借款40万元,资金成本分别为20%、13%和12%。本年年初企业发行长期债券1200万元,年利率为14%,筹资费用率为2%,企业的股票价格变为每股38元。假设企业下年度发放股利每股5
风险缓释的目的在于降低未来风险发生时所带来的损失,()就是最常用、最重要的风险缓释措施。
下列历史事件按时间顺序排列正确的一组是()。
如果经计算机处理后,结果超过计算机可表示的数据范围,则称为_________。如超过最大值,则称为_________,如果超过最小值,则称为_______。
有如下程序:#includeusingnamespacestd;intmain(){int*p;*p=9;cout
•Youwillhearabusinesspresentationabout3simplesellingtactics.•Asyoulisten,forquestions1—12,completethenot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