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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4月,计某某承包盐城市某浴室的卖淫嫖娼项目,并约定与该浴室五五分成,其中卖淫女得四成。后计某某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他人介绍、卖淫女应聘等方法,招募并容留王某等卖淫女在该浴室从事卖淫活动。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29日,该浴室共组织王某等数
2016年4月,计某某承包盐城市某浴室的卖淫嫖娼项目,并约定与该浴室五五分成,其中卖淫女得四成。后计某某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他人介绍、卖淫女应聘等方法,招募并容留王某等卖淫女在该浴室从事卖淫活动。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29日,该浴室共组织王某等数
admin
2021-09-20
49
问题
2016年4月,计某某承包盐城市某浴室的卖淫嫖娼项目,并约定与该浴室五五分成,其中卖淫女得四成。后计某某通过电话、微信联系、他人介绍、卖淫女应聘等方法,招募并容留王某等卖淫女在该浴室从事卖淫活动。2016年4月至2016年12月29日,该浴室共组织王某等数十人以人民币599元、799元、999元不等的价格向嫖客卖淫2400余次,总收入240万余元。期间,计某某组织、控制、管理卖淫女的卖淫活动,给卖淫女及手下发工资,安排数十人分工负责推荐卖淫项目、为卖淫项目计时、对抗公安机关检查以及日常采购、管理收银台现金收入、工资发放等工作。计某某的行为构成( )
选项
A、组织卖淫罪
B、强迫卖淫罪
C、传播性病罪
D、传播淫秽物品罪
答案
A
解析
组织卖淫罪是指以招募、雇佣、纠集等手段,管理或者控制他人卖淫,卖淫人员在三人以上的行为。一般表现为两种情况:(1)设置卖淫场所或者变相卖淫场所,控制卖淫者,招揽嫖娼者。(2)没有固定的卖淫场所,通过控制卖淫人员,有组织地进行卖淫活动。在认定组织卖淫罪时,要注意该罪中的罪数形态问题。在组织卖淫犯罪活动中,对被组织卖淫的人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但是,对被组织卖淫的人以外的其他人员有引诱、容留、介绍卖淫行为的,应当分别定罪,实行数罪并罚。本题中计某某招募卖淫人员、安排人具体管理卖淫女、安排人介绍卖淫、制定措施监督卖淫女、负责发放工资等行为,说明其是整个卖淫组织的发起者、雇佣者与控制者,且已经建立了相对固定的卖淫组织对卖淫者实施管理和控制,并实际指挥卖淫活动的实施。其行为具有明显的组织性,属于组织卖淫行为,因此计某某成立组织卖淫罪,A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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