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admin2014-02-27  41

问题 某区人民检察院发现某区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在审理过程中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某区人民检察院应当如何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选项 A、向某区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B、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C、向某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
D、报请某市人民检察院,由其向某市人民法院提出抗诉

答案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205条:……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各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上级人民检察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如果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向同级人民法院提出抗诉。人民检察院抗诉的案件,接受抗诉的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重新审理,对于原判决事实不清楚或者证据不足的,可以指令下级人民法院再审。依此及相关规定,地方检察院只能对下级人民法院的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提起抗诉,同级检察院发现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确有错误的,应当报请上级检察院由其提起抗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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