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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09—卷三—59,多)
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09—卷三—59,多)
admin
2014-02-17
30
问题
曾某购买某汽车销售公司的轿车一辆,总价款20万元,约定分10次付清,每次两万元,每月的第一天支付。曾某按期支付六次共计12万元后,因该款汽车大幅降价,曾某遂停止付款。下列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2009—卷三—59,多)
选项
A、汽车销售公司有权要求曾某一次性付清余下的8万元价款
B、汽车销售公司有权通知曾某解除合同
C、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并且收取曾某汽车使用费
D、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回汽车,但不退还曾某已经支付的12万元价款
答案
A,B,C
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1/5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本题中曾某未支付的到期购车款为8万元,占总价款的40%,汽车销售公司有权依照本条要求曾某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故A、B两项正确。
该法第97条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据此,如汽车销售公司要解除合同、收回汽车的,应将曾某已支付的12万元价款退还,且依上引《合同法》第167条的规定,在买受人违约解除合同的情形下,出卖人汽车销售公司有权收取曾某使用费。因此,C项正确,D项错误。本题答案为A、B、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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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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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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