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2015年卷二第77题)
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2015年卷二第77题)
admin
2018-04-20
26
问题
对下列哪些拟作出的决定,行政机关应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2015年卷二第77题)
选项
A、税务局扣押不缴纳税款的某企业价值200万元的商品
B、交通局吊销某运输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C、规划局发放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直接涉及申请人与附近居民之间的重大利益关系
D、公安局处以张某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
答案
B,C
解析
A错误:税务局的扣押行为是行政强制,《行政强制法》中没有规定行政强制行为的听证程序。
B正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所以吊销许可证是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
C正确:《行政许可法》第47条第1款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曰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D错误:根据《行政处罚法》第42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由此可见,行政处罚中只有在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这三类行政处罚才需要告知当事人听证。拘留不属于应当告知当事人有权要求听证的情形。D选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ac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逃匿、死亡案件违法所得的没收程序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人民检察院对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而不立案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后,人民检察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处理决定,关于下列处理情形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行为人哪些行为既不能适用缓刑也不能适用假释?
行政处罚是国家行政机关对违法行为的在行政法上的制裁,关于行政处罚的陈述,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国家海洋委员会为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关于该机构,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杨某因不堪忍受朱某对其多次诽谤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依法受理后.朱某找到杨某要求“私了”并向法院申请撤诉。关于本案的说法,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哪一选项的情形可以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
关于间接故意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关于刑法解释,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
随机试题
下列不属于教育科学研究方法论原则的是()。
细菌性痢疾病理改变的部位是
依据《合同法》的规定,出现( )订立的合同时,当事人可以向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以下()是热力管道施焊单位应具有的人员。
上市公司甲集团公司是ABC会计师事务所的常年审计客户,A注册会计师是甲集团公司201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业务的集团项目合伙人。假定存在以下与职业道德相关的情况:(1)ABC事务所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B经理之父拒绝出售其持有甲集团公司300元股票。为将对独立性
备受世人瞩目的世界第一高楼“上海环球金融中心”于2007年9月顺利封顶,并进入紧张的后期施工阶段。中建三局作为“上海环球金融中心”的承建商,必须保证暖通空调的安装和运行达到设计标准的节能、绿色的要求。暖通空调在组装完成之后必须进行调试,来检验施工的效果。德
平均库存包括()。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重要关头,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完成了三次重大转变: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工作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由战争转向生产建设;拨乱反正,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以下四项中哪一会议与这些转变无关?()
教育部制定的《小学生减负十条规定》引起广泛热议,“减负令”将以更具体的方式“祭出”,也似有减到“极致”的意味。仔细阅读十条规定后,发现有些事情似乎变得复杂了。例如编班,为了达到“均衡编班”的目的,规定引入了各方监督的理念,邀请家长、社区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
假定有以下程序段n=0fori=lto4forj=3to-1step-1n=nat+1nextjnexti运行完毕后n的值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