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admin2015-09-19  20

问题 下列关于罗马私法的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

选项 A、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其中长官法的内容多为私法
B、在罗马,早期采取“限定继承”的原则,后来逐步确立“概括继承”的原则
C、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由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
D、罗马法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

答案B

解析 罗马法有市民法和长官法之分,市民法是适用于罗马市民的法律。长官法是古罗马的高级官吏或者长官(如执政官、大法官、监察官、市政官和总督等),在其职权范围内颁布的谕令。这些谕令积累而形成的法规,总称长官法或荣誉法。一般而言,大法官的谕令构成罗马私法的重要渊源。故选项A正确。在继承方面,罗马法早期采取“概括继承”的原则,后类逐步确立了“限定继承”的原则。故选项B的表述不正确。在罗马私法上,自然人的人格自由权、市民权和家庭权三种身份构成。只有同时具备上述三种身份权的人,才能在法律上享有完全的权利能力。上述三种身份权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人格权即发生变化,罗马法称之为“人格减等”。故选项C正确。在婚姻家庭法方面,罗马法上的婚姻包括“有夫权婚姻”和“无夫权婚姻”两种。故选项D正确。本题答案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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