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天饭店招刚正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admin2014-07-03  24

问题 蓝天饭店招刚正某为服务员,双方签有聘用协议。后双方发生争议。根据设定的情况,下列哪些选项是不正确的?(    )

选项 A、因蓝天饭店强迫王某加夜班,王某可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合同
B、因蓝天饭店未按照聘用合同的约定付给王某工资,王某可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劳动合同
C、在试用期内,王某可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合同
D、蓝天饭店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王某有权随时通知蓝天饭店解除合同

答案A

解析 《劳动法》第32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1)在试用期内的;(2)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3)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A选项中饭店强迫王某加夜班,但是未采用暴力、威胁和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所以王某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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