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教学究竟是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还是要尊重儿童本身的需要、兴趣和意愿?究竟如何协调二者有可能发生的冲突?(2017年北京师大)

admin2021-01-27  47

问题 教育教学究竟是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还是要尊重儿童本身的需要、兴趣和意愿?究竟如何协调二者有可能发生的冲突?(2017年北京师大)

选项

答案教育教学是一种有目的地培养人的社会活动,既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也要尊重儿童本身的需要、兴趣和意愿。 (1)教育要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 人的发展的规律性主要表现为顺序性、不平衡性、阶段性、个别差异性和整体性。教育的开展必须遵循人的发展的规律性: ①要循序渐进地促进学生的发展。 ②要掌握和利用人的发展的成熟机制,抓住发展的关键期,不失时机地采取有效措施,促进学生健康地发展。 ③要从学生的实际出发,尊重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特点,并根据这些特点提出不同的发展任务,采用不同的教育内容和方法,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 ④必须深入了解学生,根据学生不同的发展水平以及不同的兴趣、爱好和特长因材施教,引导学生扬长避短、发展个性,促进学生自由地发展。 ⑤要把学生看作复杂的整体,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和谐地发展,把学生培养成为完整和完善的人。 (2)教育也要尊重儿童本身的需要、兴趣和意愿。 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作为人的客观属性必须得到科学遵循,另外,每个儿童都是独立的个体,都是独立的生命或心灵,都有不同的需要、兴趣和意愿,不能按照统一的模板来塑造。自卢梭的自然主义教育、杜威的儿童中心教育提出以来,近现代教育家都提倡教育要以儿童的兴趣为主,认为要尊重儿童、重视儿童身心发展的自然进程,教育的一切措施都应根据儿童的需要、能力与兴趣来组织。当然,我们要避免极端性,科学利用近现代教育思想中的合理精髓,辩证地看待这个问题。 (3)教育教学是一项科学的育人活动,也是一项人文的育人活动。片面取舍任何一方的做法都是违背人性和教育本质要求的,必须竭力避免。科学的做法是既要在遵循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时,也要尊重儿童本身的需要、兴趣和意愿,唯有合理兼顾二者才能达到完满的效果。目前可行的做法有:①前者占主导,兼顾后者,如采取一些活动教学、综合实践教学、情境教学、实地教学、手工教学等方法作为辅助;②后者占主导,不违背前者,如合作教学、研究性教学是主要的学习形式,但也注重儿童发展的规律性。第一种做法是通行的忠实取向,较好实施;第二种做法是前瞻的创生取向,实施要求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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