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检察官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检察官法》规定的有:
检察官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检察官法》规定的有:
admin
2013-06-09
24
问题
检察官的下列行为中,违反了《检察官法》规定的有:
选项
A、赵检察官,从事检察业务多年,政治素养好,品行端正,并当选为该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B、李检察官,深谙某上市公司股票的行情,通过低买高卖的股票交易,成为该公司的第二大股东
C、陈检察官,其侄子贩卖大量毒品,被公安机关抓获,造成了极坏的影响,遂在受理该案后,对其侄子依法提起了公诉
D、周检察官,文笔很好,在一起社会关注的重大刑事案件结束后,将该案的检务情况写成手记,发表于该市一份报纸的法制栏目中
答案
A,B,C
解析
根据《检察官法》第18条的规定,检察官不得兼任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从事营利性经营活动,故A、B项均违反了规定。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显然C项检察官应当回避而未回避。D项符合《人民检察院“检务公开”具体实施办法》的规定,故不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M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某市肉制品厂因涉嫌生产销售伪劣产品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检察院同时指控该厂厂长刘某为单位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下列做法哪些是正确的?()
下列关于拘传的表述中,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吴某为了牟取非法利益,自筹资金大规模生产劣质药品,并将其投入市场销售。不少患者服食该药品后出现腹泻、恶心、头昏眼花等症状。吴某生产出售该劣药的销售金额合计为20万元。则下列对于吴某行为的处理,哪些项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秦某在珠海进货时,购买了10万元假币带到其所在市。以50元兑150元的价格卖给甲7万元。剩余3万元,秦某用其中的2万元抵掉欠乙的6000元债务,赌博输掉1万元。关于对秦某犯罪的认定,下列哪些说法错误?
李村认为王村的20亩水田应当归本村所有,请求本县人民政府裁决,裁决结果仍是归王村所有,李村对裁决不服。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发回重审,说法错误的有:
陈某系某市交通警察大队事故中队副队长,其在处理交通事故期间,利用职务便利,采用冒名领取、虚列支出事故押金等手段,侵吞事故押金款25.6万元。另外,还伪造事故调解书,以车辆保险人的名义骗取保险公司理赔金3.2万余元。陈某在处理交通事故时,多次强行要求司机到陈
某甲盗窃正在使用中的电缆,数额不大,构成了破坏电力设备罪。某乙盗窃准备安装的电缆线,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甲、乙的行为所侵犯的对象相同,但罪名却不同,原因正确的是下列哪一选项?
甲在旺旺百货商场购买了一台彩色电视机,依法经有关行政部门认定为不合格商品,甲找到旺旺百货商场要求退货。下列处理方法不正确的是:()
随机试题
关于内存变世的调用,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TheoutbreakofswinefluthatwasfirstdetectedinMexicowasdeclaredaglobalepidemiconJune11,2009.Itisthefirstwor
(2008年10月)适用我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是______。
某市政府采用通用技术建设一体育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选择承包商。在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向A、B、C、D、E、F、G七家投标申请人发出了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并要求各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提交投标保证金。2009年2月12日,招标人向七家投标申请人
下列()是具有高温不流淌、低温不脆裂、拉伸强度高、延伸率较大等优点的防水卷材。
某工商局以涉嫌非法销售汽车为由扣押某公司5辆汽车。下列说法正确的()。
背景某炼钢厂建设工程项目,主要工程内容包括办公大楼建设,电炉、除尘装置、冷却水系统、变电所及厂区电气、锅炉等机电安装工程。质量验收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和《工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施工单位
广东一家企业在北京登报,以年薪50万招聘厂长,承受力不强的北京人当时如同经历一次炸弹爆炸。几年过去了,在报纸上登广告以年薪几十万招聘人才的事已经不那么令人惊奇了。在北京的猎头公司里,随便调出一份求职者名单,你便会发现80%以上的求职者自己开出的月薪要求都在
Thebrillianceofhissatireswas______makeevenhisvictimslaugh.
当计算机病毒发作时,主要造成的破坏是()。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