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发回重审,说法错误的有:
下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发回重审,说法错误的有:
admin
2010-06-20
32
问题
下列关于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死刑复核程序中的发回重审,说法错误的有:
选项
A、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B、经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应当提审
C、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可以发回二审法院或者一审法院重审
D、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
答案
B,D
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复核死刑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8条第1款规定:“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的,根据案件具体情形可以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或者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故C项说法正确。该条第2款规定:“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复核程序审理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高级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提审或者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可知,高级人民法院也可以发回一审法院重审。故B项错误。第10条规定:“发回第一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一审人民法院应当开庭审理。”故A项说法正确。第9条规定:“发回第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改判;必须通过开庭审理查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或者必须通过开庭审理纠正原审程序违法的,应当开庭审理。”可知,最高人民法院发回二审人民法院重新审判的案件,二审人民法院不一定开庭审理,也可以直接改判。故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yi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小王是一名刚上任的刑警,在侦查李某涉嫌故意伤害案时产生了一些困惑。请问,小工的下列认识中,正确的有()
《空间物体造成损害的国际责任公约》规定,空间物体造成损失的赔偿责任应由该物体的发射国承担。那么,如果甲国在其领域内为乙国发射一颗气象卫星,但该发射没有成功。此时造成的损失赔偿责任应如何承担?()
甲乙两人因为合伙协议产生纠纷,双方协商不成而诉至法院,法院认为案情简单,权利义务关系明确,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则法院的做法中,正确的是()
张某将200万元借给某运输公司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张某收受王某“过节费”和为周某“帮忙”并收“辛苦费”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在第二审案件的裁判中,下列哪一个表述不违反上诉不加刑原则()。
2004年12月22日20时许,张某在女友家中,因琐事与女友的母亲郑某发生口角,郑某用恶劣的语气说了张某几句,张某遂无法承受,便顺手从茶几上抄起数个瓷茶杯朝郑某头部连连砸去,造成郑颅脑损伤,送往医院途中死亡。对张某的行为,应该认定为()
阿蛮1995年6月7日犯抢劫罪,应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2000年3月2日故意伤害他人,应被判处3年有期徒刑。2005年6月3日因扰乱社会治安被劳教,其交待了上述犯罪事实,对此,说法错误的有()
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法律关系主体之间的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两者之间具有紧密的联系。下列有关法律权利和法律义务相互关系的表述中,哪种说法没有正确揭示这一关系?
某企业最近成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有关该调解委员会的构成,哪些符合法律的规定?()
我国《劳动法》规定,国家对女职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下面的做法哪项不符合这一规定?( )
随机试题
当a、b为何值时,非齐次线性方程组有唯一解?有无穷多个解?并求有无穷多解时的通解.
患者,女,36岁。诊断为特发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入院后告知患者禁用的药物是
男性55岁。因心慌3小时来急诊室,病人4个月来消瘦,大便次数增多,最近1个月已有过3次阵发性心律不齐,体检:甲状腺肿大,有多个结节,心脏扩大,心率(120~130)次/分,心律绝对不齐。1周前曾在门诊检查血甲状腺激素水平及甲状腺吸131I率均增高,急诊治疗
未发生转移的癌一定是原位癌。()
()就是把具有相同属性或特征的特点的信息归并在一起,把不具有这种共同属性或特征的信息区别开来的过程。
甲公司2016年5月5B购入乙公司普通股股票,成本为9200万元,甲公司将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016年年末甲公司持有的乙公司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1600万元。2017年年末,该批股票的公允价值为10400万元。甲公司适用的
以行政的领导取代或者削弱党委的领导,必将使公安工作失去有力的()。
推进我国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必须形成的产业格局是()。①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②以农业为主导③以基础产业和制造业为支撑④服务业全面发展
关于计算机系统中通用的寻址方式,以下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条件测试是检查程序模块中所包含逻辑条件的测试用例设计方法,注重于测试程序中的条件。BRO(BranchandRelationalOperator)测试保证能发现布尔变量和关系操作符只出现一次且没有公共变量的条件中的分支和条件操作符错误。考虑条件C1: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