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l台2l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l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

admin2013-12-28  22

问题 个以上正确答案.少答、不答或多答均不得分。赵、钱都是某公司职员。两人同住一宿舍。1991年春,公司派赵到珠海办事处工作1年。临行前,赵将已使用了1年的l台2l英寸彩电委托给钱保管并允许其使用。1个月后,赵给钱写信说自己买了l台进口彩电,委托其保管的彩电可以适当价格出售。同单位的司机孙知道此事后,对钱表示想以低价购买,并嘱咐钱给赵写信说该电视机显像管有毛病,图像不清。以便使赵降价出售。钱考虑到孙经常给自己免费送东西,便按孙的意思给赵写信,赵回信说显像管有毛病可以低价出售。于是,孙以500元的价格买下该电视机,后孙又很快以2000元的市价将电视机卖给李。事隔1个月,李因其妹李娟出嫁向周借1500元钱,李、周约定以该电视机质押,并立有质押字据。后李并未将电视机交付给周,反将电视机作为嫁妆送给李娟。为送李娟和嫁妆,李请马车夫吴运送,并约定了运费。吴因饮酒过多。驾车狂奔,与迎面超速行驶的汽车相撞(该汽车为司机王某个人所有)。吴和李娟均受伤,电视机被毁。现请回答下列1一7题。
本事例中。哪些民事行为具有法律效力?(    )

选项 A、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
B、钱代理进行的赵与孙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C、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行为
D、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

答案A,D

解析 赵与钱之间的委托行为,依据《合同法》第396条的规定,应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行为。钱与孙之间的买卖行为,依《民法通则》第66条的规定,属代理人与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被代理人利益的无效民事行为。至于孙与李之间的买卖合同属于无权处分而效力未定,但李能善意取得。李与李娟之间的赠与合同行为。意思表示真实,且已交付赠与物,故合法有效。故本题正确选项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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