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哪些情形下,行为人不用负刑事责任?( )

admin2014-01-15  51

问题 以下哪些情形下,行为人不用负刑事责任?(    )

选项 A、甲是一名间歇性精神病人,并在发病时将警察王某杀死
B、乙见到张某正在强奸肖某,在路上捡拾一木棒用力打击张某后脑,结果致张某死亡
C、丙意图杀害仇人李某,但在李某的求饶下见其可怜动了恻隐之心,并自动放弃了犯罪
D、丁与吴某谈恋爱期间,本来答应与吴某结婚,因此吴某赠送丁价值十万元的首饰,但丁在拿到首饰后逃跑

答案1,2,8

解析 本题考点是我国刑法关于不负刑事责任的规定。刑法第18条规定,“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经法定程序鉴定确认的,不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责令他的家属或者监护人严加看管和医疗;在必要的时候,由政府强制医疗。”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犯病期间与普通精神病人并无二致,故甲不用承担刑事责任。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乙打击张某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且由于张某正在实施强奸犯罪,故即便造成其死亡的后果也不属于防卫过当。故乙也不需负刑事责任。刑法第24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丙的行为构成犯罪中止,且没有造成损害,应当免除处罚。但必须注意的是免除处罚的前提是丙的行为构成犯罪,故丙需要负刑事责任。丁本来答应与吴某结婚,并因此获赠高价首饰,但丁却临时变卦携带首饰逃跑,不过丁的这种行为并不符合诈骗罪或者侵占罪等的犯罪构成。吴某可以通过民事手段向丁某索还首饰,但是丁某却无需因此而承担刑事责任。故答案为A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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