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辆奥迪,甲公司需要代为办理运输,并且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将和汽车有关的单证和资料交付给乙公司,双方并未约定交货地点。第二日,甲公司将汽车交给了承运人丁公司,但忘了附上相关单证、资料。第三日,乙公司

admin2015-09-11  27

问题 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了汽车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提供10辆奥迪,甲公司需要代为办理运输,并且应当在交付汽车的同时将和汽车有关的单证和资料交付给乙公司,双方并未约定交货地点。第二日,甲公司将汽车交给了承运人丁公司,但忘了附上相关单证、资料。第三日,乙公司又和丙公司签订买卖合同,将该批汽车以更高的价格卖给丙,并指示承运人直接将汽车运到丙公司处。关于标的物的风险转移,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选项 A、甲公司将汽车交给承运人丁公司后,汽车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乙公司
B、甲公司将汽车交给承运人丁公司后,汽车的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承运人丁公司
C、由于甲公司没有将有关汽车的单证、资料交给承运人丁公司,故汽车毁损、灭失的风险仍然由甲公司承担
D、在乙公司和丙公司的买卖合同成立时,汽车毁损、灭失的风险就转移给了丙公司

答案A,D

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145条的规定,当事人没有约定交付地点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的规定标的物需要运输的,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给第一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同时,根据《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第11条的规定:合同法第141条第2款第1项规定的“标的物需要运输的”,是指标的物由出卖人负责办理托运,承运人系独立于买卖合同当事人之外的运输业者的情形。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负担,按照合同法第145条的规定处理。本案中,甲公司和乙公司并未约定交货地点,而且标的物需要运输,故自甲公司将汽车交付给承运人丁公司,汽车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公司承担;此外,根据《合同法》第147条的规定,出卖人按照约定未交付有关标的物的单证和资料的,不影响标的物毁损、灭失风险的转移,故A项正确,当选。B、C项错误,不当选。最后,乙公司和丙公司之间属于在途标的物的买卖,根据《合同法》第144条的规定,出卖人出卖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标的物,除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以外,毁损、灭失的风险自合同成立时起由买受人承担。故D项正确,当选。综上所述,本题的正确答案为A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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