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应具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卷一—48,单)

admin2014-06-10  31

问题 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应具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关于两者的关系,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2009—卷一—48,单)

选项 A、司法效率和司法公正是相辅相成的   
B、根据我国司法现状应当作出“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选择   
C、细化诉讼程序通常导致效率低下,效率和公正难以兼得   
D、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和效率   

答案C

解析 效率与公正都是理想型司法所追求的目标,同时也是理想型司法所必备的两个基本要素,因而有其相辅相成的一面;但由于效率具有绝对性而公正具有相对性,所以司法效率与司法公正又存在内在的紧张关系;在司法价值取向问题上,当前我们宜选择“公正优先,兼顾效率”的价值目标。故A、B选项正确。    司法实践中,司法效率的高低是可以通过对具体的投人与产出进行计算、对比得出结论的,因而在制度操作层面比较容易落实;而司法公正是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一千个观众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因而很难在本体论上确定一个公正的标准。有时候人们认为是公正的,但却是低效率的;而有时候是高效率的,但人们却认为是不公正的。具体到司法活动中,当我们过于强调司法程序公正的时候,面面俱到的司法程序势必会增加许多繁文缛节;当我们强调司法实体公正的时候,对实质正义和客观真实的追求又必定会导致司法程序的反反复复、难见终了,这些都制约着司法效率的提高;而当我们注意了程序的简明性、证据的法律真实性时,则会导致在提高司法效率的同时又让那些苛求程序公正和实体公正的人们感到失望。由此可见,在司法活动中,效率与公正对人们来说常常是“鱼与熊掌”的关系。因此,我们需要把握基本尺度。但是,在司法实践中,细化诉讼程序并不必然导致效率低下,程序的公正能够消除当事人的逆反心理,调动其积极性,而且能够使其心甘情愿地接受由此产生的诉讼结果,对实现司法公正是必要的。故C项错误,当选。   
  司法工作人员提高业务水平,勤勉敬业,恪尽职守,能够有效地提高司法效率,更好地实现司法公正。故D项正确。本题答案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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