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烟丝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购入时未确定直接对外销售还是用于生产卷烟。后将50%投入生产卷烟,50%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销售款项共计70.2万元。请做相关会计处理。

admin2014-03-22  17

问题 某卷烟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外购烟丝一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100万元,增值税款17万元。购入时未确定直接对外销售还是用于生产卷烟。后将50%投入生产卷烟,50%对外销售,取得价税合计销售款项共计70.2万元。请做相关会计处理。

选项

答案购入时,因未确定用途,所以,不能直接计入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 借:原材料 10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170000 贷:银行存款 1170000 生产领用50%时: 借:生产成本 350000(500000-1000000×30%×50%)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150000(1000000×30%×50%) 贷:原材料 500000 50%对外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 702000 贷:其他业务收入 600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02000 借:其他业务成本 500000 贷:原材料 500000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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