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
admin
2010-06-20
16
问题
甲乙两人是某大学学生,甲经常通过校园网出售一些二手东西。一日,两人通过MSN洽谈二手掌上电脑的买卖事宜。甲称:“我有掌上电脑一台,配置为……,九成新,附有数码照片可供参考,2800元要不要?”乙回话称:“东西不错,2400元的话可以接受。”甲回复:“可以,6月7日到我这儿来取。”乙回话:“同意。”于是两人结束了聊天。6月7日乙到甲处取电脑,发现甲的电脑运行速度比较慢,比约定的标准差很多,便拒绝接受,甲遂降低价格,拟2000元出手,乙同意。由于乙想通过自己做兼职挣钱来付款,于是甲乙又约定分5期付款,每期400元,于每月月底支付,乙当即支付了400元,并取走电脑。临走时乙问甲电脑使用前是否需要杀毒或者重装系统,甲说自己刚买不久,从未感染过病毒,于是乙放心地离开甲处。根据上述案情回答第91-93题:
设本案中乙如约支付了4期,但最后一期未能支付,甲多次催告,乙仍无力支付。则甲:( )
选项
A、可以解除合同
B、可以退回货款,收回电脑,并要求乙支付几个月的电脑使用费
C、可以要求乙支付违约金和滞纳金,但不能解除合同
D、如果甲解除合同,应当退回货款,并加付该货款的同期银行存款利息
答案
A,B
解析
《合同法》第167条规定,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金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的,出卖人可以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要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依此,可得知本题正确答案应为A和B,C、D项的说法无法律依据,故不当选。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h5q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保险人
“法治应当优于一人之治”——[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在专制的国家里,国王就是法律。”——[德]马克思法治是人类政治文明的重要成果,是现代社会的一个基本框架。无论是经济改革还是政治改革,法治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
案情:2005年1月1日,甲与乙口头约定,甲承租乙的一套别墅,租期为五年,租金一次付清,交付租金后即可入住。洽谈时,乙告诉甲屋顶有漏水现象。为了尽快与女友丙结婚共同生活,甲对此未置可否,付清租金后与丙入住并办理了结婚登记。入住后不久别墅屋顶果然漏水
案情:高某系A省甲县个体工商户,其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载明经营范围是林产品加工,经营方式是加工、收购、销售。高某向甲县工商局缴纳了松香运销管理费后,将自己加工的松香运往A省乙县出售。当高某进入乙县时,被乙县林业局执法人员拦截。乙县林业局以高某未办理运输证为由
案情:2007年2月,甲乙丙丁戊五人共同出资设立北陵贸易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陵公司题)。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500万元;持股比例各20%;甲、乙各以100万元现金出资,丙以私有房屋出资,丁以专利权出资,戊以设备出资,各折价100万元;甲任董事长兼总经
案情:2010年10月2日午夜,A市某区公安人员在辖区内巡逻时,发现路边停靠的一辆轿车内坐着三个年轻人(朱某、尤某、何某)行迹可疑,即上前盘查。经查,在该车后备箱中发现盗窃机动车工具,遂将三人带回区公安分局进一步审查。案件侦查终结后,区检察院向区法院提起公
简述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内容。
某市大型有限责任公司是一家主要生产黄铜阀门、卫浴设备等产品的企业,其黄铜铸造工序在生产中有刺鼻的恶臭气体排出,周围居民的生活和身体健康受到严重影响,他们强烈要求环保部门责令该车间搬远。市、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多人也数次提出议案,反映同样的情况和要求。某市环
下列关于乙与丙签订的《内部承包协议》的说法,何者正确?下列关于合同解除的说法,何者正确?
随机试题
清热凉血法是损伤初期治疗的一种方法,属骨伤内治法中的
雌酮在肝脏灭活所进行的反应是为硝基化合物还原提供氢的是
同贮可防止冬虫夏草生虫的中药是防止麝香变色、走气的中药是
()的职责包括指导安装调试、处理设备的质量问题、参加试车和验收试验等。
对于土石填筑工程,公路路基工程施工时选择的机械与设备主要有()。
用转账支票归还欠A公司货款50000元,会计人员编制的记账凭证为:“借:应收账款50000,贷:银行存款50000”审核并已登记入账,该记账凭证()。
在常识性区分法中,区分正常心理与异常心理的关键不包括()。
一般资料:求助者,男性,21岁,某大学三年级学生。案例介绍:求助者从小有咬手指甲的习惯,虽受到父母亲的多次训斥,自己也使用了多种方法,但没有明显改变。读大学期间恋爱,女友坚持要他改掉,否则就分手。求助者主动前来寻求帮助。下面是心理咨询师与该求助者的一段咨
TheStoryofLaniFive-year-oldLanistilltakessevenmedicineswithherbreakfasteverymorning.“She’sverygoodabouti
PeoplewhospendalotoftimesurfingtheInternetaremorelikelytoshowsignsofdepression,BritishscientistssaidonWed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