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
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
admin
2009-02-14
28
问题
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是两家国有企业,2004年5月与本市华科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协商,3家法人各自出资一部分,以发起设立的方式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3家发起人共同拟定的公司组建方案部分内容如下:
(1)公司筹集资本总额人民币1200万元,但总股本只有800万股,每股面值1元,与公司拟筹集的资本总数的差额,通过每股1.5元的溢价发行方式获得。
(2)无线电一厂认缴股本600万元,以场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价折股和部分货币缴股;无线电二厂认购股本300万元,分别以机器设备和商标使用权作价250万元和50万元;华科电子研究所认购股本300万元,以专利技术作价折股200万元并出现金100万元;
(3)公司存续期间,可依法定程序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并允许股东退股;
(4)若公司因故不能设立,则各发起人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按认股比例分担。
请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依我国《公司法》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发起人必须有5人,本案中发起人不足5人,故而不能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B、因为本案中的发起人有两个是国有企业,依《公司法》第75条第2款的规定,国有企业改组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因此,本案的3家公司可以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C、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时,允许发起人少于5人,但必须采用募集设立的方式。所以,如果本案采取募集设立,则合法
D、因本案不属于国有企业改组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故必须满足5个发起人的最低要求
答案
1,8
解析
《公司法》第75条规定:“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五人以上为发起人,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可以少于五人,但应当采取募集设立方式。”本案中,某市无线电一厂和无线电二厂(两家国有企业)与科华电子研究所(一家民营科研机构)共同组建腾达股份有限公司,不属于国有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故应当适用第75条第1款的规定,应当有5个以上的发起人,而本案中只有3个发起人是不合法的,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r8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甲、乙夫妇因8岁的儿子严重残疾,生活完全不能自理而非常痛苦。一天.甲给儿子要喝的牛奶里放入“毒鼠强”时被乙看到,乙说:“这是毒药吧,你给他喝呀?”见甲不说活,乙叹了口气后就走开了。毒死儿子后,甲、乙二人一起掩埋尸体并对外人说儿子因病而死。(2008/2/7
材料:近年来,为妥善化解行政争议.促进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行政机关相互理解沟通,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全国各级法院积极探索运用协调、和解方式解决行政争议。2008年。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行政诉讼撤诉若干问题的规定》,从制度层面对行政诉讼的协调、和解工作机
甲和乙均缺钱。乙得知甲的情妇丙家是信用社代办点,配有保险柜,认为肯定有钱,便提议去丙家借钱,并说:“如果她不借,也许我们可以偷或者抢她的钱。甲说:“别瞎整!”乙未再吭声。某晚,甲、乙一起开车前往丙家。乙在车上等,甲进屋向丙借钱。丙说:“家里没钱。”甲在丙家
案情:甲(男,26岁,汉族)与乙(男,24岁,汉族)系表兄弟。2003年3月,二人相约一起进城务工,在同一农贸市场分别摆摊做水果生意,并合租一小院共同居住。由于甲善于经营。生意一直比乙好,乙因此有些怨气。2005年8月6日下午,因一单苹果批发买卖,乙认为甲
案情:杨某被单位辞退,对单位领导极度不满,心存报复。一天。杨某纠集董某、樊某携带匕首闯至厂长贾某办公室,将贾某当场杀死。中级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杨某死刑,立即执行,判处董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樊某有期徒刑15年。(2009年试卷4第三题)问
案情:甲公司委派业务员张某去乙公司采购大蒜,张某持盖章空白合同书以及采购大蒜授权委托书前往。甲、乙公司于2010年3月1日签订大蒜买卖合同,约定由乙公司代办托运,货交承运人丙公司后即视为完成交付。大蒜总价款为100万元,货交丙公司后甲公司付50万
案情:信用卡在现代社会的运用越来越广泛。设甲为信用卡的持卡人,乙为发出信用卡的银行,丙为接受银行信用卡消费的百货公司。甲可以凭信用卡到丙处持卡消费。但应于下个月的15日前将其消费的款项支付给乙:丙应当接受甲的持卡消费,并于每月的20日请求乙支付甲消费的款项
2000年4月,甲厂在某地施工时发现一个价值不菲的财宝箱,箱子背面刻有刘家福的名字。听年长的村人说,刘家福是早些年此地的大财主。1974年死后,其子孙已经陆续迁出,再也没有消息了。甲厂厂长乙于2001年4月3日向县人民法院提出认定财产无主的申请。县人民法院
郭冬是个体户老刘的雇工。2009年3月8日,郭冬开车拉货返回老刘的商店途中,撞伤了下班后回家的卢小美。卢小美住院治疗一个多月后,要求郭冬赔偿,经郭冬所在街道的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卢小美与郭冬达成协议:郭冬一次性赔偿给卢小美2万元,卢小美以后不得再以此事提出
随机试题
生殖系感染与其引起炎症反应的一般规律是
挫折
导致右心室舒张期负荷过重的先心病是
下列人员或部门中,可主持开标工作的是()。
在下列各项中,属于财务管理经济环境构成要素的有()。
形成深度知觉的最主要线索是()。
列夫.托尔斯泰是19世纪俄国最伟大的作家,下列名著不属于他的三大巨著的是()。
Themoreyoufollowtheircustoms,_________theywillbecometoyou.
A、It’snoteasytodrive.B、It’sexpensiveforhimtobuyone.C、It’spopularinAmerica.D、It’smuchsaferthancommoncars.B本
WhatdoesthespeakersayisessentialforteachersintheUnitedStates?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