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女)因“吃醋”与赵某(女)多次发生口角。一日两人又发生口角,陈某随即取来一把尖刀插于腰间,再次与赵某发生争执、扭打。扭打中,陈某拔出尖刀刺向赵某颈部、大腿内侧两刀,逃离现场。赵某因抢救无效死亡。陈某于当日(2007年10月30日)到派出所投案,第二日

admin2015-09-30  27

问题 陈某(女)因“吃醋”与赵某(女)多次发生口角。一日两人又发生口角,陈某随即取来一把尖刀插于腰间,再次与赵某发生争执、扭打。扭打中,陈某拔出尖刀刺向赵某颈部、大腿内侧两刀,逃离现场。赵某因抢救无效死亡。陈某于当日(2007年10月30日)到派出所投案,第二日被刑事拘留羁押于县看守所。陈某因计划外怀孕,于2007年11月中旬在县计划生育服务站人工流产。陈某男友江某欲将陈某“救出”,购买了铁管、螺丝刀、手电、假警服、鞭炮等作案工具。于2008年1月17日晚身着假警服,带上作案工具,进入县看守所值班区域,盗得监房钥匙。之后,用铁管在围墙上撬开一个大洞进入监舍区,然后用钥匙打开女监房,将陈某带出、逃离看守所。请回答问题:
江某构成何罪?(  )

选项 A、脱逃罪
B、聚众持械劫狱罪
C、窝藏、包庇罪
D、破坏监管秩序罪

答案A

解析 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为其提供隐藏场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予以包庇的行为。而本案中江某和陈某是逃脱司法机关羁押和监管的行为,他们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不存在谁包庇谁的问题,因此他们共同构成脱逃罪。破坏监管秩序罪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破坏监管秩序,情节严重的行为,本罪主体为自然人特殊主体,虽被依法关押,但尚未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认定为有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及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的人,不能成为本罪主体,所以D项为错误选项。聚众性的共同犯罪以众人的聚合为犯罪构成必要要件。江某的个人行为不符合聚众持械劫狱罪的主体特征。所以B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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