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和乙都在某酒店住宿,某日在酒店餐厅发生争执,进而动起手来,甲用水果刀将乙扎伤,乙当场死亡。酒店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将甲抓获。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侦查人员到达酒店以前,该酒店应当:( )
甲和乙都在某酒店住宿,某日在酒店餐厅发生争执,进而动起手来,甲用水果刀将乙扎伤,乙当场死亡。酒店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将甲抓获。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侦查人员到达酒店以前,该酒店应当:( )
admin
2014-07-03
35
问题
甲和乙都在某酒店住宿,某日在酒店餐厅发生争执,进而动起手来,甲用水果刀将乙扎伤,乙当场死亡。酒店报案后,公安机关侦查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将甲抓获。请回答下列问题:
在侦查人员到达酒店以前,该酒店应当:( )
选项
A、酒店保安应将甲先行抓获等待侦查人员的处理
B、保护好犯罪现场
C、先行对甲进行讯问
D、对甲的房间进行搜查
答案
A,B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犯罪现场,并且立即通知公安机关派员勘验。”根据《刑事诉讼法》第3条的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酒店有义务维护其范围内的顾客的生命安全和秩序,对于违法者可以抓获并及时送公安机关处理,但不能自行讯问和进行搜查。本题正确答案为A、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5h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以下关于不可诉的刑事司法行为的表述正确的是:()
为谋财绑架他人的,在下列哪一种情形下不应当判处死刑?(卷二真题试卷第8题)
下列情况中,不属于犯罪中止的有:( )
某国公民甲曾在国外多次进行贩毒活动,并被其所属国家通缉。某日,甲到我国境内旅游时被拘捕,甲以既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也未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犯过罪为由提出抗议。请问,我国依法可以对甲采取的措施有哪些?( )
关于受贿罪的判断,下列哪些选项是错误的?()
下列哪些情形不应当受到追诉期限的限制?()
张某,甲市人,中国乙市远洋运输公司“黎明号”货轮船员。“黎明号”航行在公海时,张某因与另一船员李某发生口角将其打成重伤。货轮返回中国首泊丙市港口时,张某趁机潜逃,后在丁市被抓获。该案应当由下列哪一法院行使管辖权?()
下列各选项中的张某具备刑法规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情节的有:
赵某是某国家机关工作人员,2008年10月被人民检察院以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在法庭审判过程中,赵某认为根据刑事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分配规则,其不需要证明自己巨额财产来源的合法性,相反,应当由公诉方证明巨额财产来源的非法性,赵某的主张是否正确?
随机试题
患者,男性,67岁,反复夜尿增多半年余,排尿困难2个月。B超检查双肾未见占位性病变,膀胱充盈良好,前列腺4.5cm×4cm×3cm大小,残余尿量120ml。如果最大尿流率<10ml/s,膀胱顺应性尚好,下一步应采取哪种治疗方法为佳
血压骤然升高,剧烈头痛,抽搐,昏迷的患者,诊断最可能属下列哪项
患者,男,76岁。3年来小便点滴不爽,排出无力,神气怯弱,畏寒肢冷,腰膝酸软,舌淡胖,苔薄白,脉沉细或弱。该病证的治法是
喷他佐辛的特点是
不主动寻求取得超越市场的表现,而是试图复制某一市场表现的基金是()。
定基动态比率,是以每一分析期的数据与上期数据相比较计算出来的动态比率。()
(2010年真题)下列关于行政责任的表述,能够成立的有
证券交易所
数据管理技术发展阶段中,文件系统阶段与数据库系统阶段的主要区别之一是数据库系统
Formostpeoplewhohavesleepingtroubles,whichofthefollowingisthemostusualcau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