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7年钱某承包了本村的荒山120亩,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2000年1月乡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上台,将钱某所承包的荒山收回转包给了包某。钱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此案应如何处理?(   )

admin2014-01-15  27

问题 1997年钱某承包了本村的荒山120亩,承包合同约定承包期为30年。2000年1月乡政府换届新一任领导上台,将钱某所承包的荒山收回转包给了包某。钱某不服.向县政府申请复议。此案应如何处理?(   )

选项 A、不予受理,因不属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B、应予受理,因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C、应当提起民事诉讼,因属于民事合同纠纷
D、应当提起行政诉讼,因属于行政合同纠纷

答案2

解析 本题考查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以及行政行为与民事行为的区别。《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一)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二)对行政机关作出的限制人身自由或者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不服的;(三)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许可证、执照、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销的决定不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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