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关系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关系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admin
2012-09-17
48
问题
下列关于行政机关与行政主体之间关系的选项中,表述正确的有( )
选项
A、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可以成为行政主体
B、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能成为行政主体
C、成为行政主体的不限于行政机关
D、行政主体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法地位的法律表述
答案
A,B,C
解析
需要掌握的是:第一,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并能独立承担因此而产生的相应法律责任的组织。法律上的行政主体是“权”、“名”、“责”三要素的结合体。成为行政主体的主要是行政机关,但并非所有的行政机关都能成为行政主体;第二,并非行政机关在所有场合都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在大多数场合下,行政机关以行政主体的身份出现,但行政机关从事民事买卖活动,如购买办公用品、租借办公用房时,它以民事主体的身份出现;第三,在行政法上,能够成为行政主体的并不限于行政机关,比如本题中的ABCD选项中的内设机构、派出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等。因此,ABC项正确,D项错误。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da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县乡镇企业局与B市公安局一同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A县乡镇企业局院内。后该乡镇企业局未与B市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公安局的47立方米木材变卖。后公安局多次向A县乡镇企业局索要变卖货款均未果。为要回货款,公安局于1996年5月17日将
一起共同抢劫案件,被告人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被告人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在一审宣判后,张某上诉,王某没有不上诉,人民检察院没有抗诉。则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根据我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下列哪种说法是正确的?()
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如果甲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乙为13周岁、丙为15周岁、丁在犯罪当天为14周岁的生日,那么本案中应当负刑事责任的人有()。
上诉人章某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某市中级法院审理该案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对章某的盗窃罪和抢劫罪判处的刑罚不当,一审判决两罪刑罚分别为2年和9年,合并执行10年,准确刑应分别为5年和7年。根据上诉不加刑原则,二审法院应如何作出决定?(
甲投资公司以住宅小区需建设配套设施的名义,将公司旗下的住宅小区房屋作抵押,从银行贷款1亿,年息5%,然后将该款转借乙公司使用,乙公司除负担银行5%的利息外,还须付给甲公司3%的使用费。甲公司的行为()。
某甲是某厂收发室的工作人员,常利用职务之便私拆他人信件。某乙是该厂职工,某乙的姐姐在国外,常常给某乙寄信。某甲因为喜欢集邮,而多次私拆某乙的信件。某乙发现以后非常生气,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某甲妨害通信自由的行为。根据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下列说法正
海龙公司因到期无法偿还银行贷款,而被银行起诉至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海龙公司的财产不足清偿贷款,但在海龙公司注册登记时,作为投资方的甲、乙、丙等3人均出资不足。则本案的被告应当是:()
欧阳一家侨居英国,因其在家乡的祖房不愿出售,便托付邻居丁某代为照看。后丁某未经欧阳同意便将其房屋租给来本地经商的人居住,获得1年的预付租金1万元。丁某即用这笔钱投资建了一个快餐馆,1年时间盈利2万元,其中5千元为丁某的劳务管理费用成本。1年后欧阳返乡,发现
随机试题
Theoldtownhasnarrowstreetsandsmallhouses________arebuiltclosetoeachother.
"医乃仁术"主要是指医生在临床诊治工作中,应
其他投资支出的内容有(),为可行性研究购置固定资产的费用;购买或自行开发无形资产的费用,递延资产。
工艺技术建设方案设计提出的()是各公用工程专业进行方案设计的依据。
二氧化碳中毒常为()性中毒。
信用证未规定交单期,出口商交单应在信用证有效期内但不得晚于提单签发日后()。
陈某租住王某的房屋,租赁至2010年8月。王某欠陈某10万元货款,应于2010年7月偿付。至2010年8月,王某尚未清偿货款,但要求收回房屋并请求陈某支付1万元租金,根据《合同法》与担保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陈某的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ComplimentaryDowJonesNewsGetDowJonesReal-TimeNewsforInvestorsatnochargewithyourScottrade,account!It’sthe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先进性体现在
TheSenatehasanot-to-be-missedopportunityinthenextfewweekstopasslegislationgivingthe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