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行为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准共有关系的是( )。

admin2013-08-14  27

问题 下列行为不能在当事人间产生准共有关系的是(    )。

选项 A、甲和乙共同出资购买自行车
B、甲和乙合作创作小说一部
C、甲和乙共同完成一项发明并共同向专利局申请专利,获批准
D、甲和乙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获批准

答案A

解析 数人共有所有权以外的财产权,可以准用关于共有的规定,故称准共有。准共有的标的可以是他物权、准物权、无体财产权(如著作权、专利权、商标权)以及债权等。A项中甲和乙按份共有自行车,属共有关系。
    《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所以,B项中甲和乙共同享有著作权,形成准共有关系。
    《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所以,C项中甲和乙共同享有专利权,形成准共有关系。
    《商标法》第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共同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同一商标,共同享有和行使该商标专用权。”所以,D项中甲和乙共同享有商标专用权,形成准共有关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dC3FFFM
0

相关试题推荐
最新回复(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