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回家时发现陌生人乙推着自己的自行车正往外走,便不动声色在路边捡起半截砖头在后面悄悄跟着乙,待乙不备时突然用砖头拍向乙的后脑,乙顿时晕倒,甲将自己的自行车推回。后经查明自行车是乙偷走的,乙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
甲回家时发现陌生人乙推着自己的自行车正往外走,便不动声色在路边捡起半截砖头在后面悄悄跟着乙,待乙不备时突然用砖头拍向乙的后脑,乙顿时晕倒,甲将自己的自行车推回。后经查明自行车是乙偷走的,乙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
admin
2014-07-03
2
问题
甲回家时发现陌生人乙推着自己的自行车正往外走,便不动声色在路边捡起半截砖头在后面悄悄跟着乙,待乙不备时突然用砖头拍向乙的后脑,乙顿时晕倒,甲将自己的自行车推回。后经查明自行车是乙偷走的,乙头部受轻伤。甲的行为( )。
选项
A、属于自救行为,不构成犯罪
B、属于正当防卫,不构成犯罪
C、不属于正当防卫,构成故意伤害罪
D、属于假想防卫
答案
C
解析
甲在实施防卫行为时侵害行为已经结束,并且甲的防卫行为也超过了必要限度。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WW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国家机关的职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2008—卷一—93,任)
“社会的发展是法产生的社会根源。社会的发展,文明的进步,需要新的社会规范来解决社会资源有限与人的欲求无限之间的矛盾,解决社会冲突,分配社会资源,维持社会秩序。适应这种社会结构和社会需要,国家和法这一新的社会组织和社会规范就出现了。”关于这段话的理解,下列哪
黄某住甲市A区,因涉嫌诈骗罪被甲市检察院批准逮捕。由于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侦查不能终结,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延长1个月。其后,由于该案重大复杂,涉及面广,取证困难,侦查机关报请有关检察机关批准后,又延长了2个月。但是,延长2个月后,仍不能侦查终结,且
关于侦查程序中的辩护权保障和情况告知,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12—卷二—39,单)
被告人范某同某金属厂女工林某(17岁)乱搞两性关系。后来二人发生矛盾而断绝来往。此后林某又与厂青年技术员王某多次发生两性关系。范知道后,在4月的一天晚上8时许,强迫林某领其到王家,将王叫出,范即上前,左手抓住王的脖领,右手拿着三棱刮刀对准王的腹部,追问王为
下列各选项所列的罪名哪些是行为人只要实施了刑法分则所规定的犯罪行为,即使犯罪结果没有发生,也构成犯罪既遂?()
某甲,16周岁,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其父不服一审判决,但未与某甲商量即提起上诉,对某甲父亲的上诉行为,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2003年5月,马某出国旅游归来,在接受甲省乙市海关检查后,乙市海关以马某携带淫秽光盘为由将其留置3天,并扣押了马某随身携带的行李。如果马某因不服海关的上述行为决定提起行政诉讼,下列对此案享有管辖权的法院是:
张某先后犯有强奸罪、诈骗罪、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10年、15年,对张某进行数罪并罚时,应当选择的量刑幅度是:()
关于因果关系,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一个英国人甲曾在马来西亚多次贩卖毒品,并被通缉。某日,甲到我国境内旅游时,我国司法机关对其贩毒行为进行追诉并对其定罪判刑。该案在管辖上适用的原则是【】
下列哪种疾病一般不引起血性胸腔积液
整体护理的宗旨是
基金管理公司的独立董事不少于()
某纳税人原在北京市经营,于2005年11月6日外出在石家庄市经营,到2006年3月6日又回到北京市,则该纳税人在外出经营期( )。
哪项不属于配送作业项()。
以传授系统知识和培养基本技能为目标的教学模式是()。
某些种类的海豚利用回声定位来发现猎物:它们发射出滴答的声音,然后接收水域中远处物体反射的回音。海洋生物学家推测这些滴答声可能有另一个作用,海豚用异常高频的滴答声使猎物的感官超负荷,从而击晕近距离的猎物。以下哪项如果为真,最能对上述推测构成质疑?
spirituallyFinnish
Hewasannoyedbyafly’s______inlandingonhisnos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