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补充侦查的方式o(武大2006年研)

admin2014-12-08  48

问题 简述补充侦查的方式o(武大2006年研)

选项

答案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补充侦查有以下两种方式: (1)退回补充侦查 退回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将案件退回侦查机关进行补充侦查。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必须是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不能将自己直接受理的案件退给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认为有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等情形,需要补充侦查的,应当提出具体的书面意见,连同案卷材料一并退回侦查机关补充侦查。对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侦查机关原侦查部门应当对案件的事实、证据和定性处理意见进行认真全面的审查,分析研究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意见,根据不同情况,报县级以上侦查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如下处理: ①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不够充分的,在补充证据后,应当制作补充侦查报告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对有些证据无法补充的,应当作出说明; ②在补充侦查过程中,发现新的同案犯罪嫌疑人或者新的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制作起诉意见书,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③发现原认定的犯罪事实有重大变化,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重新提出处理意见,并将处理结果通知退回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 ④原认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不当的,应当说明理由,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 (2)自行补充侦查 自行补充侦查,是指决定补充侦查的人民检察院自行对案件进行的补充侦查。自行补充侦查的案件,既可以是原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案件,也可以是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侦查的案件。如果是审查起诉阶段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检察院既可以退回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进行补充侦查,也可以由检察院自行侦查;如果是审判阶段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只能由检察院自行补充侦查,而不能再退回到公安机关,但必要时可以让公安机关协助。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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