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某副食品公司与某商业公司于2003年5月20日订立了一份糖果购销合同,依双方约定,副食品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副食品公司为付款人,以商业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5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并交付给商业公司。后来商业公司将该票据丢失,被个体服装经营户王某拾得,
某副食品公司与某商业公司于2003年5月20日订立了一份糖果购销合同,依双方约定,副食品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副食品公司为付款人,以商业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5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并交付给商业公司。后来商业公司将该票据丢失,被个体服装经营户王某拾得,
admin
2013-02-20
44
问题
某副食品公司与某商业公司于2003年5月20日订立了一份糖果购销合同,依双方约定,副食品公司签发了一张以副食品公司为付款人,以商业公司为收款人,票面金额为5万元,出票后3个月付款的汇票,并交付给商业公司。后来商业公司将该票据丢失,被个体服装经营户王某拾得,王某遂在该汇票背面第一次背书的背书人处伪造了商业公司的签章和其法定代表人的签章,在被背书人处自己签章,此后又在向服装厂批发服装时将该汇票背书转让给服装厂,服装厂对该汇票进行了形式上的审查,并未查出该票据被伪造。根据以上情况,回答下列问题:
对于该伪造汇票:( )
选项
A、王某是伪造人,不必负票据责任
B、王某在汇票上有真实签章,因此是票据债务人
C、王某伪造了商业公司的签章,因此商业公司对王某及服装厂不负票据责任
D、王某承担票据责任后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答案
B,C,D
解析
王某伪造票据,其在票据上的签章是真实的,故其须承担票据责任。王某的行为同时触犯了刑法,应追究其刑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票据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67条的规定,被伪造签章者不承担票据责任,所以商业公司对王某及服装厂不承担票据责任。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Nf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2008年9月至2009年3月期间,香港麦森公司以复合电子商务形式推销麦罗保健品。其在互联网上设立网站,采用购买一套保健品即取得会员资格,从而获得一个虚拟店铺,并发展他人购买产品,将其发展成为自己的“下线”。该组织根据下线的数量分别给予老会员“广告奖”等五
当代宪法呈现出多种发展趋势,下列哪些选项体现了宪法在配置国家权力方面的发展趋势?
下列有关美国法的历史地位的何种表述是不正确的?
某企业的土地为划拨所得,企业效益不好,遂将一栋办公楼出租给一家电脑公司作办公楼使用,双方签订了书面租赁合同,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下列关于消费税的说法,哪一项是错误的?()
用人单位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下列哪些工作?()
利泽公司为一家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税务机关发现有企图逃避纳税义务的行为,并有证据证明。税务机关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此期限内,税务局又发现利泽公司有将其库存产品及银行存款私分,转移的迹象,即责成其提供纳税担保。但该公司股东已销声匿迹,
甲商场与乙电视机厂因货款纠纷而产生矛盾,甲商场不再经销乙厂的产品。甲商场负责人授意销售人员在销售中故意宣传乙厂的产品质次价高,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卜某在甲市服刑期间,遵守监狱管理规定,积极接收教育,确有悔改表现,于是该监狱向甲市中级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由甲市法院作出假释裁定。在假释期间内,乙县公安局发现孙某曾参与当地一起诈骗案,于是将其抓获归案,并由乙县人民检察院起诉到乙县人民法院审判。就本案而言
某企业因生产伪劣产品被工商局责令停产。该企业不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工商局在作出行政处罚之前,没有按照《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告知该企业有听证的权利。据此,法院不应当作出的判决是()。
随机试题
深Ⅱ度烧伤,烧伤深度可达
企业采取宽松的营运资金持有政策,产生的结果是()。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形式的信息记录叫( )。
施工总承包单位存在()违反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规定的行为,应处以2万~20万元罚款。
下列有关项目质量复核的说法中,正确的有()。
当出现恶性通货膨胀,紧缩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以及其他政策都不能解决的时候,政府可以废除现行货币,发行新币。()
住在A市的每一个人都乘坐公共汽车;没有一个人能够不关注汽油价格的上涨,除非他住在A市;每一个乘坐公共汽车的人都发牢骚。根据上面的陈述,下列哪项必定为真?()Ⅰ.所有不关注汽油价格上涨的人都乘坐公共汽车;Ⅱ.不发牢骚的人当中没有一个不关注
假设某台式计算机的内存储器容量为128MB,硬盘容量为10GB。硬盘的容量是内存容量的
To:RoyWeiss(weiss@ladyboots.co)From:DonnaAtkins(atkins@ladyboots.co)Subject:CausesofcomplaintsDate:February2ndHi,
Thisisanicecar,butwecannot______it.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