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介绍国民政府时期的大学院和大学区制。

admin2018-06-02  27

问题 简单介绍国民政府时期的大学院和大学区制。

选项

答案1927年6月,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仿照法国教育行政制度,中央设中华民国大学院主管全国教育,地方试行大学区,取代民国以来中央政府设教育部、各省设教育厅的教育行政制度。随后,国民政府任命蔡元培为大学院院长,公布了《中华民国大学组织法》。10月1日,大学院正式成立。根据大学院组织法规定,大学院为全国最高学术教育机关,隶属国民政府,管理全国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宜。 与此同时,国民政府审议通过了《大学区组织条例》,并于次年公布《修正大学区组织条例》。规定全国各地按教育、经济、交通等状况划分为若干个大学区,每区设大学1所,大学设校长1人,负责大学区内一切学术和教育行政事务。大学区下设高等教育处、普通教育处、扩充教育处等。大学区的最高审议机构是评议会,由大学校长、教授,中学校长、教员,小学校长、教师,教育团体等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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