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王某与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王某和其女友赵某一起在房屋中居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王某与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王某和其女友赵某一起在房屋中居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admin
2014-06-10
24
问题
王某与徐某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王某和其女友赵某一起在房屋中居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
选项
A、王某迟延支付租金,徐某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B、王某在租赁期间死亡的,租赁合同终止,徐某可以收回房屋
C、如果王某签约时知道房屋为危房的,王某无权解除租赁合同
D、王某未经徐某同意,将房屋中的一间转租给黄某,徐某有权解除租赁合同
答案
D
解析
《合同法》第227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条规定,承租人不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应当给承租人合理期限的宽限期,承租人在宽限期内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而不是承租人只要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即可解除合同,所以A选项不正确。
《合同法》第234条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根据该条规定,王某在租赁期间死亡的,赵某仍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所以B选项不正确。
《合同法》第233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根据该条规定,即使王某订立合同时知道房屋为危房,王某也有权随时解除合同,所以C选项不正确。
《合同法》第224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根据该条规定,D选项正确。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g0d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下列有关行政合同订立方式的说法正确的有:()
大兴手套厂系国有企业红旗机械厂为安置待业人员创办的集体企业,后两厂因隶属关系发生纠纷,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国资字第6号文的形式对两厂产权作出界定。国资字第6号文件属于什么种类的行政行为?()
下列有关行政复议申请期限计算的说法正确的有:()
下列有关国家赔偿的赔偿时效的说法哪一项是正确的?()
乙基于强奸故意正在对妇女实施暴力,甲出于义愤对乙进行攻击,客观上阻止了乙的强奸行为。观点:①正当防卫不需要有防卫认识②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认识,即只要求防卫人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③正当防卫只需要防卫意志,即只要求防卫人具有保护合法权益的意图④正当防卫既需要
某市环保部门发现一家工厂违反规定排放大量工业污水,准备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在以下行为中不符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是哪一项?( )
下列关于民事权利的表述哪一个是错误的?
按照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在下面情形下,人民检察院可以或应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哪些属于酌定不起诉?
关于法律职业的从业限制,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关于司法制度与法律职业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2010—卷一—49,单)
随机试题
________是饮食企业发展壮大的基础。
某公司是一家规模不大的私人企业,公司员工的全勤工资由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两部分构成,上月缺勤,按照日薪×缺勤天数在本月应发工资中扣除。另外,公司代扣个人所得税等。请根据上述基本情况,为该公司设计一份职工薪酬表。
“套环征”是指
法院调解不能适用于()。
某氽业2013年3月份开采铝土矿石500吨,销售400吨。已知,铝土矿石适用的资源税单位税额为每吨14元。根据资源税法律制度的规定,该企业当月应缴纳资源税()元。
A.itgetsitsnamefromthemanwhoinventeditB.helosthissightattheageofthreeastheresultofanaccidentC.anothe
论述运动性疲劳的概念及产生机制。
求y"一2y’一e2x=0满足初始条件y(0)=1,y’(0)=1的特解.
下列关于数据库特点的叙述中,错误的是()。
HeatStressThemostcommonhealthproblem【T1】______hotweatherisheatstress.The【T2】______ofheatstressincludewearing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