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卷一/2012年第48题)

admin2017-06-13  35

问题 根据《法官法》及《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对法官奖惩的有关规定,下列哪一选项不能成立?(卷一/2012年第48题)

选项 A、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
B、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
C、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
D、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

答案C

解析 本题为实例题,有一定难度,需要结合有关规范分析作答。
    法官的奖励和惩戒是法官制度的重要内容。根据《法官法》的规定,最高人民法院于2001年10月18日发布、2010年12月6日修订后重新发布的《法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12月制定、发布的《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的有关规定,A项、B项、D项的表述可以成立,C项的表述不能成立。
  《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在审理案件中秉公执法,成绩显著的,应当给予奖励。A项中,高法官在审判中既严格程序,又为群众行使权利提供便利;既秉公执法,又考虑情理,案结事了成绩显著。法院给予其嘉奖奖励的做法符合有关规定。
    《法官法》第30条规定,法官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效果显著的,应当给予奖励。B项中,黄法官就民间借贷提出司法建议被采纳,对当地政府完善金融管理、改善服务秩序发挥了显著作用。法院给予其记功奖励的做法符合有关规定。
    《法官法》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法官利用职权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D项中,孙法官顺带某同学(律师)参与本院法官聚会,半年后该同学为承揽案件向聚会时认识的某法官行贿。行贿与孙法官并无直接关系,法院领导严告孙法官今后注意不违反相关规定。
    《法官法》第32条和第33条规定,法官私自会见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接受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请客送礼的,应当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C项中,许法官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代理人,此事被对方当事人上网披露,造成不良影响。法院给予其撤职处分不符合有关规定。按照《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处分条例》第3l条的规定,违反规定会见案件当事人及其辩护人、代理人、请托人的,给予警告处分;造成不良后果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这表明不能给予许法官撤职的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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