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dmin2014-11-25  24

问题 关于当事人和解的公诉案件诉讼程序,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选项 A、检察院对于符合和解条件的公诉案件,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
B、被告人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近亲属可以代为和解
C、双方当事人只能就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对属于案件的事实认定,量刑情节是否从宽处罚不能进行和解
D、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自愿和解的,法院都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

答案A

解析 《高检规则》第514条第2款规定,人民检察院对于本规则第五百一十条规定的公诉案件,可以建议当事人进行和解,并告知相应的权利义务,必要时可以提供法律咨询,故A项正确。第513条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就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事项进行和解,并且可以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或者近亲属是否要求或者同意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进行协商,但不得对案件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和定罪量刑等依法属于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职权范围的事宜进行协商,故C项说法错误。《刑诉解释》第498条第2款规定,被告人系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和解,故B项错误。第504条规定,被害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后,双方愿意和解,但被告人不能即时履行全部赔偿义务的,人民法院应当制作附带民事调解书,故D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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