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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
admin
2016-12-22
29
问题
甲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生产粮食白酒。2014年6月发生下列经营业务:
(1)外购一批小麦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100万元、增值税额13万元;支付给运输该批小麦的乙运输公司运费8万元,取得普通发票。
(2)外购一批高粱作为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因管理不善,购进的高粱当月发生霉变,霉变部分占购进部分的10%。
(3)向农民收购一批荞麦作为原材料,农产品收购发票上注明买价40万元,委托丙运输公司运输,取得的丙运输公司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金额3万元。
(4)外购生产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
明金额250万元。
(5)向某商贸企业销售粮食白酒一批,取得含税销售额585万元。
(6)提供技术转让,取得收入10万元。已知:甲酒厂当月取得的相关票据在有效期内均经过主管税务机关认证。
要求:
根据上述资料及增值税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涉及计算的,列出算式,结果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单位:万元)。
计算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
选项
答案
向农民收购的荞麦属于收购免税农产品,可以按买价的13%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支付运费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则甲酒厂收购荞麦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40×13%+3×11%=5.53(万元)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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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经济法题库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类
0
中级经济法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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