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北京的韦华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打算共同投资设立一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双方拟定的合同中,以下的哪一项不符合我国法律?( )

admin2014-07-03  35

问题 我国北京的韦华公司与英国某公司打算共同投资设立一种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在双方拟定的合同中,以下的哪一项不符合我国法律?(    )

选项 A、合营企业的注册资本用美元表示
B、中方用以出资的土地使用权,其作价在合营期间不得调整
C、合营企业编制的财务与会计报告以美元为计算和表示单位
D、合营企业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的决议必须经董事会一致通过

答案C

解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以下简称《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18条的规定,合背企业的注册资本一般应当以人民币表示,也可以用合营各方约定的外币表示。《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实施条例》第33条规定,合营企业增减资的,需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董事一致通过,所以D选项合法。该条例第48条规定,场地使用费作为中国合营者投资的,在该合同期限内不得调整。根据该条规定,B选项合法。该条例第 73条规定,合营企业一切自制凭证、账簿、报表必须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合营各方商定的一种外文书写。根据该条规定可知,C选项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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