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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
甲、乙、丙、丁四人签订合伙合同,但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甲、乙、丙推选丁作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丁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与戊发生口角,并将戊打伤,现在戊欲追究甲、乙、丙、丁及合伙的责任。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0/回忆/多)
甲、乙、丙、丁四人签订合伙合同,但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甲、乙、丙推选丁作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丁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与戊发生口角,并将戊打伤,现在戊欲追究甲、乙、丙、丁及合伙的责任。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0/回忆/多)
admin
2022-05-24
24
问题
甲、乙、丙、丁四人签订合伙合同,但未登记为合伙企业。甲、乙、丙推选丁作为合伙事务的执行人,丁在执行合伙事务的过程中,与戊发生口角,并将戊打伤,现在戊欲追究甲、乙、丙、丁及合伙的责任。根据《民法典》,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2020/回忆/多)
选项
A、甲、乙、丙不应与丁承担连带责任
B、应由丁自己承担责任
C、应由合伙承担用人单位责任
D、应由合伙与丁承担连带责任
答案
A,B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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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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