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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与法人的有限责任。[华南理工2013年研]
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与法人的有限责任。[华南理工2013年研]
admin
2022-09-19
33
问题
简述法人的成立条件与法人的有限责任。[华南理工2013年研]
选项
答案
(1)法人是与自然人相对应的民事主体。法人是指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2)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是指取得法人资格所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应具备的基本条件为: ①依法成立。指依照法律规定而成立。首先,法人组织的设立合法,其设立的目的、宗旨、组织机构等要符合法律的要求;其次,法人的成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②有自己的章程。法人章程规定了法人的设立目的、法人名称、宗旨、组织机构及成员地位等重要事项。法人章程保障了法人成员权利义务的依据,也指导着法人进行民事活动。 ③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是指法人的财产或者经费应与法人的性质、规模等相适应。法人需要独立的财产和经费进行各种民事活动,独立承担民事活动的后果。 ④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名称可使法人与其他法人相区别,法人是社会组织,法人组织机构做出法人意思表示。法人应该有自己的住所。作为法人的场所,既可以是自己或他人所有,也可以是共用的。住所的确定有利于交易安全和国家主管机关监督。 《民法典》第63条规定,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当将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登记为住所。当法人的事务所存在多处时,以其中心事务所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仅有一个事务所的,以该事务所的所在地为住所。法人成立的条件,特别法有具体规定的,从其规定。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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