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admin
2021-09-16
26
问题
经常居所同在上海的越南公民阮某与中国公民李某结伴乘新加坡籍客轮从新加坡到印度游玩。客轮在公海遇风暴沉没,两人失踪。现两人亲属在上海某法院起诉,请求宣告两人失踪。依中国法律规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
选项
A、宣告两人失踪,均应适用中国法
B、宣告阮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越南法
C、宣告李某失踪,可适用中国法或新加坡法
D、宣告阮某与李某失踪,应分别适用越南法与中国法
答案
A
解析
选项A应选,选项D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三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住所地法律”。阮某与李某经常居所地同在上海,因此适用中国法,故A当选,D不当选。选项B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三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住所地法律”。虽然阮某为越南公民,但是其经常居所地在上海,所以宣告阮某失踪,适用其经常居所地的法律,即中国法。选项C不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涉外民事法律关系适用法》第十三条规定“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适用自然人经常住所地法律”。李某为中国公民,且其经常居所地在上海,所以应当适用其经常居所地法,即中国法。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d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朝歌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总负债为100万元,为扩大业务规模,该公司股东作出了一系列决议。请回答下列问题:股东会决议与本公司经理张某订立一合同,购买其提供的一批服装,下述说法正确的是:()
朝歌服装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300万元,总负债为100万元,为扩大业务规模,该公司股东作出了一系列决议。请回答下列问题:与宏达销售有限公司共同组建一合伙企业,最多可投资()。
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司考.2009.3.25)
甲出资设立一家一人公司,以下对此公司的表述正确的是:()
甲公司交纳保险费为其员工张某投保人身保险,投保单由保险公司业务员代为填写和签字。保险期间内,张某找到租用甲公司槽罐车的李某催要租金。李某与张某发生争执,张某打碎车窗玻璃,并挡在槽罐车前。李某怒将张某撞死。关于保险受益人针对保险公司的索赔理由的表述,下列哪些
下列哪些情形下,保险合同部分无效?()
支票持票人未在规定的提示付款期问内提示付款,则()。
保险公司因法定或公司章程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的,经()解散。
根据我国《票据法》的规定,汇票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承兑的,()
根据《企业破产法》的规定,破产债权的范围包括()
随机试题
中世纪西欧主张建立统一的国家和有效的行政制度及推行税制与财政改革的特殊集团是()
通过观察舌苔有无、消长及剥落变化,可以了解
男性患儿,11岁。发热、头痛呕吐3天,入院后陷入昏迷,抢救无效死亡,尸检报告,脑切片检液化坏死灶,大脑顶叶的脑实质血管周围间隙增宽,有淋巴细胞围管状浸润,胶质细胞增生。应诊断为
H1受体阻断药产生中枢抑制作用的机制是
某病人,女,53岁,因股骨骨折行骨牵引已4周,护士为其床上洗发过程中,病人突然感到心慌、气急、面色苍白、出冷汗,护士应立即()。
融资过程中的主要成本为()。
为了编制滚动预算,应将纳入预算的各项费用进一步划分为不可延缓费用项目和可延缓费用项目。()
在我国现阶段的所有制结构中,国有经济对经济发展起主导作用,这种主导作用主要体现在国有经济( )
PresidentBarackObamaclaimedprogressWednesdayinhissecond-termdrivetocombatclimatechangebutsaidmoremustbedonet
【B1】【B5】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