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某,男,38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其父多次劝导,反而招致高某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因其父劝解,引发高某怒火冲天,打伤其父。经依法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回答以下问题。

admin2009-01-15  28

问题 高某,男,38岁,曾因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刑满释放后,仍不思悔改,其父多次劝导,反而招致高某不满,心生怨恨。某日,因其父劝解,引发高某怒火冲天,打伤其父。经依法侦查,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法院受理此案并开庭审理。回答以下问题。

选项 A、高某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
B、高某是否曾经犯罪被判处刑罚
C、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D、采取的强制措施是否适当

答案1,2,4,8

解析 《刑事诉讼法》第137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1) 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
  (2) 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
  (3) 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
  (4) 有无附带民事诉讼;
  (5) 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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