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甲同A公司在乙国投资设立一家炼油企业B公司,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保。2015年,由于不满当地企业工人工资普遍较低的状况,当地工会组织了大罢工,B公司因一度停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甲同A公司在乙国投资设立一家炼油企业B公司,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保。2015年,由于不满当地企业工人工资普遍较低的状况,当地工会组织了大罢工,B公司因一度停
admin
2021-10-20
29
问题
甲、乙两国均为《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和《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的缔约国。甲同A公司在乙国投资设立一家炼油企业B公司,并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进行了投保。2015年,由于不满当地企业工人工资普遍较低的状况,当地工会组织了大罢工,B公司因一度停产遭受损失。2017年,乙国经济形势恶化,宣布对B公司实行国有化。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错误的?( )
选项
A、大罢工属于战争内乱险,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应向A公司作出赔付
B、大罢工不属于战争内乱险,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无须应向A公司作出赔付
C、两国均为《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间投资争端的公约》缔约国,即表明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可以受理两国之间的投资争端
D、乙国为《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问投资争端的公约》缔约国,即表明解决国际投资争端中心可以受理乙国与A公司的投资争端
答案
A,C,D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lEN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二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二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A公司与几家公司于2002年10月采用发起设立的方式成立了B有限责任公司。其中A公司投资500万元,占全部股份的25%。2003年5月,B公司股东会经研究决定,与C有限责任公司组成一个普通合伙企业,双方对该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决议作出之后,A公司认为,
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董事甲因车祸死亡,董事人数低于法律规定的要求。根据我国《公司法》,有权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议的人是()
李某诉谭某返还借款一案,M市N区法院按照小额诉讼案件进行审理,判决谭某返还借款。判决生效后,谭某认为借款数额远高于法律规定的小额案件的数额,不应按小额案件审理,遂向法院申请再审。法院经审查,裁定予以再审。关于该案再审程序适用,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甲公司诉乙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法院判决乙公司败诉并承担违约责任,乙公司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中,甲公司与乙公司达成和解协议,并约定双方均将提起之诉予以撤回。关于两个公司的撤诉申请,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乙起诉离婚时,才得知丈夫甲此前已着手隐匿并转移财产。关于甲、乙离婚的财产分割,下列哪一选项是错误的?
北京A区的甲公司与上海B区的乙公司因合同纠纷诉至法院,A区人民法院判决乙公司向甲公司赔偿损失10万元。判决生效后,乙公司未自动履行,甲公司遂向A区法院申请执行。A区法院立案后委托乙公司所在地的B区人民法院代为执行。B区法院接到委托执行书后,发现乙公司早已资
甲诉乙损害赔偿一案,双方在诉讼中达成和解协议。关于本案,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卷三2012年真题试卷第39题)
根据《关于解决国家和他国国民之间投资争端公约》,甲缔约国与乙缔约国的桑德公司通过书面约定一致同意:双方之间因直接投资而产生的争端,应直接提交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仲裁。据此事实,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2007年试卷一第47题)
甲与乙为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甲为董事长。2014年4月,一次出差途中遭遇车祸,甲与乙同时遇难。关于甲、乙股东资格的继承,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2014年试卷三第26题)
赵、钱、孙、李设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经全体合伙人会议决定,委托赵与钱执行合伙事务,对外代表合伙企业。对此,下列哪一表述是错误的?()
随机试题
打破谈判中僵局的做法有()
不同的时代具有不同的时代精神。当今时代,我们大力弘扬的时代精神的核心是
周围性瘫痪也称为( )。【2004年考试真题】
A.处5000元一3万元的罚款B.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C.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D.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医疗机构无专职或者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的
确定补贴对国内产业造成损害的审查事项包括( )。
某市开展加油加气站防火专项检查。根据现行国家标准,下列加油加气站不应设置在城市中心区的是()。
Scientistshavefoundthatalthoughwearepronetosnapoverreactions,ifwetakeamomentandthinkabouthowwearelikelyto
阅读下列材料,回答问题。我原来是个很爱提问的人,可每次提问都被否定了。记得有一次,一位语文老师在教古诗《春晓》时我觉得有异议,就问老师:“老师说诗人春天好睡觉,连天亮都不晓得,那他夜里怎么能听见风雨声呢?”这位老师不以为然地说:“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一项研究显示,某些病原体可能演化出对女性造成的疾病严重程度和致死率低于男性的特性。除了可以通过和男性一样的方式将病原体传递给其他人群外,女性还可以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期将病原体传递给子女。研究显示,女性较男性额外拥有的病原体传播机会可能对病原体产生充分的演化
Almosteverynewinnovationgoesthroughthreephases.Wheninitiallyintroducingintothemarket,theprocessofadoptionissl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