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国原属乙国的殖民国,后通过反殖民斗争获得独立,下列有关承认与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admin2013-06-09  23

问题 甲国原属乙国的殖民国,后通过反殖民斗争获得独立,下列有关承认与继承的说法,错误的是哪项?(   )

选项 A、丙国可以通过在甲国境内建立使领馆或正式投票支持甲国参加联合国组织的行为对其进行承认
B、丙国可以通过外交照会的方式表示承认,表示承认后即不得再随意冻结甲国在丙国的国家财产.
C、乙国参加的而在继承发生之日且原对甲国有效的任何条约,甲国有义务维持其效力或成为当事国
D、原属乙国所有但在甲国附属乙国期间成为甲国的国家动产应专属甲国所有

答案4

解析 本题综合考杏国家的承认与继承。国家的承认是指既有国家以一定方式对某一新国家予以确认,表明其愿意与该新国家发展正常的外交关系。国家的继承是指同际法上的有关权利义务由被继承国转移给继承国。选项A、B考查国家承认的表示形式以及承认的法律后果。国际实践中。承认的表示形式有明示和默示两种;<1)明示承认,即承认者以明白的语言文字直接表达承认的意思,具体方式包括正式通知、函电、照会、声明等单方面表述以及在正式的国际文件中进行明确表述。(2)默示承认,即非通过明白的语言文字而是通过有关的行为表现承认的意思,包括与承认对象建立正式的外交关系、缔结正式的政治性或军事性条约,正式投票支持参加政府间国际组织等行为。随着承认的作出义会产生一定的法律后果,具体包括:(1)实现承认国与被承认国之间的关系的正常化,并可以建立外交关系或领事关系;(2)致使承认国与被承认国能够缔结政洽、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条约、协定;(3)承认被承认国的立法、司法和行政权力的效力;(4)承认被承认国的国家财产和行为享受行政和司法豁免权以及处理在国外财产的权力。A项在甲国境内建立使领馆以及正式投票支持甲国参加联合国组织的行为属于承认国家的默示形式,而发表外交照会的方式属于明示的承认形式,丙国通过这两种方式均可以达到承认甲国的目的。而丙国表示承认后,应尊重甲国作为独立的国际法主体所享有的相关的国家权利,因此不得随意冻结甲国在丙国的国家财产。因此A、B项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选项C涉及国家条约的继承。条约的继承实质是指在领土发生变更时,被继承国的条约对继承国是否继续有效的问题,其中在附属领地独立时,对于与领土有关的“非人身性条约”,如有关领土边界、河流交通等条约都属于继承的范围,而与国际法主体人格有关的“人身性条约”,如和平友好、同盟协助、共同防御等条约,则适用“白板原则”,即对被继承国参加而在继承发生之日对继承所涉领土有效的任何此种条约,继承国没有义务维持其效力或成为当事国,但有权选择成为该条约的当事国。因此C项甲国有义务维持原对乙国有效条约的效力或成为该条约当事国的说法错误,符合题意。选项D涉及国家财产的继承。国家财产继承的基本标准是被继承的财产应与领土有关。其中在附属领地独立时,国家财产的继承应遵循不动产随领土转移和领土实际生存原则,另外还应适用公平原则,即原属继承所涉领土所有但在领土附属期间成为被继承国财产的国家动产应转属继承国,而附属领土曾为其创造作出贡献的被继承国的其他国家财产也应按贡献的比例转属继承国。因此D项表述正确,不符合题意。综上所述,C项为正确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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