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大爷只有一个女儿。在女儿出嫁后,就在其所在村的养老院生活。赵大爷对养老院的生活、护理人员都很满意。于是,以遗嘱的方式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予以指定,即自己所有的房屋给村集体,当年从部队带回的5万元转业费一半给女儿赵小英、一半给护理员甲,而其房屋前后的树木则给养

admin2008-06-12  26

问题 赵大爷只有一个女儿。在女儿出嫁后,就在其所在村的养老院生活。赵大爷对养老院的生活、护理人员都很满意。于是,以遗嘱的方式将自己所有的财产予以指定,即自己所有的房屋给村集体,当年从部队带回的5万元转业费一半给女儿赵小英、一半给护理员甲,而其房屋前后的树木则给养老院。上述哪些人是赵大爷遗产的受遗赠人?(   )

选项 A、女儿赵小英
B、护理员甲
C、村集体
D、养老院

答案B,C,D

解析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方式将其个人财产赠与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也就是说,受遗赠人不能是法定继承人。对此,《继承法》第16条明确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本题要求确定受遗赠人的范围,即法定继承人以外的自然人、国家、集体。护理员甲、村集体、养老院是赵大爷遗产法定继承人之外的自然人或集体,而女儿赵小英是赵大爷遗产的法定继承人。所以,A选项是错误的,BCD选项是正确的。
要对本题作出正确的选择,必须要将遗查加以认定。(3)证据只有经过庭审质证并经法庭审查认定,才能作为裁判的依据。对庭审中经过质证的证据,可以当庭认定或在合议庭合议时认定。
对于被告拒不到庭时的证据认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6条规定:“经合法传唤,因被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需要依法缺席判决的,被告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依据,但当事人在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除外。”之所以如此规定,是因为在被告不到庭时根本无法质证,因而其提供的证据也就成为未经庭审质证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根据;并且如此规定也有利于促使被告尊重庭审的价值和法庭的权威;同时被告作为执行公务的机构,在其具体行政行为被诉时也应当有出庭的特殊义务。因此,本题中,在被告县政府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而法院认为应当缺席判决的,县政府提供的证据不能作为定案的证据,但是庭前交换证据中没有争议的证据,可以作为定案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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