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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主张:“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抵押人可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为清偿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有人主张:“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抵押人可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为清偿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admin
2017-08-18
28
问题
有人主张:“根据契约自由原则,抵押人可与抵押权人约定在债务已届清偿期而债务人未为清偿时,抵押物归抵押权人所有。”请运用民法学的知识和理论对其加以辨析。
选项
答案
这种说法是错误的。 因为这种约定构成“流质契约”,是为法律所禁止的。根据《担保法》的有关规定,欲以确定的价格取得抵押物的所有权以清偿其债权,必须于债权清偿期限届满后订立协议,而不能在此之前。 法律之所以禁止流质契约,主要目的在于保护抵押人,防止抵押人因一时的急迫而以高价的抵押物来担保价额较低的债权,并且被迫接受以抵押物冲抵价额较低的债权的不利后果。
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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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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