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司法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admin
2012-08-12
23
问题
郑某因与某公司发生合同纠纷,委托马律师全权代理诉讼,但未作具体的授权。此种情况下,马律师在诉讼中有权实施下列哪一行为?
选项
A、提出管辖权异议
B、提起反诉
C、提起上诉
D、部分变更诉讼请求
答案
A
解析
民诉意见第69条专门规定,授权委托书仅写“全权代理”而无具体授权的,诉讼代理人无权代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或者上诉。正确的授权方法是明确地写明授予何种涉及实体权利的处分权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fFilFFFM
本试题收录于:
试卷一题库法律职业资格分类
0
试卷一
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试题推荐
为股票发行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在该股票承销期内和期满后()内,不得买卖该种股票。为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自接受上市公司委托之日起至上述文件公开后()之内,
2005年9月,德国甲公司与我国乙公司订立了向德国出口一批优质大米的合同,每吨100美元CIF汉堡,以不可撤销信用证支付,2005年12月于宁波港装船。2005年11月20口,汉堡X银行根据买家指示,向卖方开出了金额为50万美元的不可撤销信用证,委托中国银
周某、吴某、郑某三人合伙经营鲜花销售生意,周某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所得用于自己生活,吴某用家庭共有财产出资,郑某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出资,合伙的盈余分配用于自己和父母亲的生活。三人经营失败,欠鲜花批发商3万元债务,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某被告人住甲地,在追诉有效期内发现他在乙地咨窃现金700元,在甲地盗窃旅行包1个,内有手提电脑1台、白金钻戒1枚等物。他到丙地销赃时被抓获。该案的审判管辖权应届()
某甲1995年5月1日因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2年,至1999年11月仍在狱中服刑,对某甲能否适用假释?()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的情形包括下列哪些:
依照《土地管理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下列有关土地权属的表述中哪项是错误的?
某单位会计甲在审查业务员乙交来的一张购买原材料的发票时,发现该发票在产品及规格等栏目中所填内容与实际采购情况有较大差异。甲乙二人到仓库进行核对后,由乙在发票上进行更正并写了书面说明,甲将这张发票和乙的书面说明一起作为原始凭证入账。下列关于此事的说法哪一个是
王某趁同事张某出差不在单位,在领导和其他同事面前大肆传播张某跟某小姐的“风流韵事”,张某回来之后发现众人对自己态度异常,终于查明真相,原来某小姐完全是王某捏造的,遂一怒之下告到法院。对此案你认为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有()
某市盛宏酒店一向生意兴隆,2005年9月8日盛宏酒店承办了一次婚宴,婚宴中有多名客人发生呕吐现象,与盛宏酒店毗临的新新酒楼老板李某知道该情况后立即通知其在该市生活报下作的朋友王某,并授意王某趁机将盛宏酒店搞垮,王某遂在该报的新闻版面上以“喜筵不喜,酒店难逃
随机试题
纳米乳粒径范围为()
2型糖尿病的基础治疗措施是
患者,25岁。主诉停经40天,1小时前突发右下腹撕裂样疼痛,伴有肛门坠胀感,晕厥1次。查体:血压90/60mmHg,右下腹反跳痛明显,移动性浊音(+),阴道后穹窿饱满,宫颈举痛,后穹窿穿刺抽出暗红色不凝固血液。护理措施不妥的是()
()财政政策将使过热的经济受到控制,证券市场将走弱。
对于利率互换和货币互换的异同,以下说法中正确的是()。
担保期间,担保财产毁损、灭失的,担保物权人可以就获得的赔偿金优先受偿。这体现了担保物权的()特征。
11,25,37,64,104,()。
Nature’sPantry:aTasteofCountry-styleCookingByJamesMorrisonDon’tletthevery1970sstylenameofthisplacediscourage
Whendoesfootballregistrationbegin?
A、Anewfuelforbuses.B、Thecausesofairpollution.C、Careersinenvironmentalengineering.D、Awaytoimprovefuelefficienc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