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2010年真题)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2010年真题)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admin
2018-08-01
31
问题
(2010年真题)简述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
选项
答案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条件包括: (1)行为人合格,即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民事行为能力受年龄、智力因素影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进行法律允许的一切民事活动,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从事纯获利行为和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法人进行民事法律行为须在法定活动范围内或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 (2)行为人意思表示真实,即行为人的外部表示与其内心的真实意思相一致。 (3)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解析
本题考点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只有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才能得到法律的肯定性评价,从而获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因此,业已成立的民事法律行为满足何种条件才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就显得尤为重要。考生须重点掌握。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zD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李某,男,17岁,系某市国有百货文化用品公司工人。王某,男,系李某结拜兄弟。王某16岁生日将至,多次向李某要生日礼物。2005年9月10日,被告人李某在本公司营业厅盗得该公司空白提货单2份(五联单)并乘收款员刘某不备,在提货单上偷盖了该公司付款专用章。而后
有关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及其计算,正确的说法是()。
下列行为中可构成侵犯著作权罪的有()。
《刑法》第385条规定:“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试说明:根据犯
宋某持三角刮刀抢劫王某财物,王某夺下宋某的三角刮刀,并将宋某推倒在水泥地上,宋某头部着地,当即昏迷。王某随后持三角刮刀将宋某杀死。关于王某行为的性质,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犯罪分子将自己盗窃的数额较大的财物予以销售的,构成()。
下列构成诬告陷害罪的是()。
根据刑法规定与相关司法解释,下列符合交通肇事罪中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是()。
(2012年真题)简述犯罪中止的特征。
(2011年真题)2007年11月4日,甲不慎将皮包遗失,包内装有刚购买的附有发票的相机一部和已经使用半年的笔记本电脑一台。乙拾得该皮包后,将相机卖给了旧货商店;电脑在不久后丢失,被丙拾得。2007年12月2日,丁从旧货商店以市价购得此相机。甲于2007年
随机试题
现代教师应具备的能力包括()。
类风湿关节炎所造成的关节痛的性质是
淫羊藿的功效是()补骨脂的功效是()
高某不具有医师执业资格,通过伪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假冒医生身份进行行医活动,虽然多次被施以行政处罚,且其诊所被有关部门予以取缔,但是高某仍然在原址上继续从事非法行医活动,严重损害了就诊人的身体健康。对高某的行为定性,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作业人员进入()前,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设计概算分为单位工程概算、单项工程综合概算和建设工程总概算。()
20世纪20年代事业部制结构由美国通用汽车公司首创后,在20世纪50年代后得到迅速推广。事业部制是指以某个产品、地区或顾客为依据,将相关的研究开发采购、生产、销售等部门结合成一个相对独立单位的组织结构形式。它表现为在总公司领导下设立多个事业部,各事业部有各
软件生命周期是指()。
Readthetextbelowabouttipsonbusinessnegotiation.Inmostofthelines(41-52)thereisoneextraword.Iteitherisgra
OneofMicrosoft’scoolpeopleisPatrickBlackburn.AsatestmanagerfortheProductGroup,Blackburn’sjobmaysoundroutin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