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外语
计算机
考研
公务员
职业资格
财经
工程
司法
医学
专升本
自考
实用职业技能
登录
考研
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admin
2016-10-10
28
问题
关于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
选项
A、犯罪对象是看得见、摸得着的,而犯罪客体则恰好相反
B、任何犯罪都同时侵犯了犯罪客体和犯罪对象
C、决定犯罪性质的是犯罪客体,而非犯罪对象
D、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之间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
答案
B
解析
犯罪客体与犯罪对象既有联系,又有区别。犯罪对象是刑法规定的犯罪行为所侵犯或指向的具体事物(人、物、信息),而犯罪客体是法律所保护的而为犯罪所侵害的社会利益,二者是现象与本质的关系。前者是一种利益,是看不见、摸不着的,后者则看得见、摸得着。任何犯罪都侵犯了犯罪客体,但并非任何犯罪都侵犯了犯罪对象。毕竟,有的犯罪,例如脱逃罪,是没有犯罪对象的,但是其犯罪客体则依然存在。犯罪客体决定了犯罪的性质,但犯罪对象则不具有这种功能。由此可见,二者并非是一一对应的关系,而是交叉的关系。综上,本题的正确答案是B。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yfUFFFM
本试题收录于: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题库专业硕士分类
0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基础课
专业硕士
相关试题推荐
关于伪证罪的说法哪些是正确的?()
根据《刑法》第13条的规定,犯罪是指危害社会的、依法应当受到刑罚处罚的行为;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
《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试说明:(1)过失犯罪的特征及在罪过形态上与故意犯罪的差异。(2)过失犯
动产质权设定的生效时间是()。
相互有继承关系的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
H公司欠银行贷款200万元。现该公司将一部分资产分离出去,另成立J公司,对于公司分立后这笔债务的清偿责任问题,存在以下意见,其中哪一个是正确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86条规定:“财产所有人同意增添,并就财产返还时附属物如何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没有约定又协商不成,能够拆除的,可以责令拆除;不能拆除的,也可以折价归财产所有人;造成财产所有人损失的,应当负赔偿责任。
甲、乙两个企业法人新设合并后成立新法人丙,合并前甲、乙两法人的债务由()承担。
简述累犯的刑事责任及其主要内容。
甲于1995年2月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无期徒刑,1998年2月,因在劳动改造中抗御自然灾害舍己救人有重大立功表现,甲被法院裁定减为有期徒刑13年。如无再次减刑,甲将在()年2月刑满释放。
随机试题
影响电击严重程度的因素有哪些?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机制能够()
女性,16岁。胸闷气促进行性加重一个月入院。一年前患过肺结核并接受三联抗结核治疗一个月,症状好转后自行停药。体检:T37.8℃,P136次/分,R24次/分,BP90/65mmHg。颈静脉怒张,双肺呼吸音清,心界扩大,HRl36次/分,律齐,S1低钝,未闻
产品质量检验机构的下列做法中,不应该的是
A.三仁汤B.九仙散C.连朴饮D.桑螵蛸散E.甘露消毒丹组成中含有菖蒲、远志的方剂是
以下治疗失眠症的药物中,具有临床耐受性良好,无戒断效应的是
任某门前公路上有一泥沟。某日,一货车经过泥沟,由于颠簸掉落货物一件,被任某拾得据为己有。任某发现有利可图,遂将泥沟挖深半尺。次日,果然又拾得两袋车上颠落的货包。关于任某行为的性质,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08司考四川.卷三.单5)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通常为()年。
(2015年真题)甲欲杀死赵某,掐赵某脖子致其休克后,甲以为赵某死亡,将其投入河中,赵某溺水而亡。甲的行为构成()。
______Iknow,hehasneverworkedinthatcompany.Heprobablytoldalie.
最新回复
(
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