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卷二24题,单选)

admin2018-03-24  19

问题 张某、李某共同抢劫被抓获。张某下列哪一陈述属于证人证言?(2009年卷二24题,单选)

选项 A、我确实参加了抢劫银行
B、李某逼我去抢的
C、李某策划了整个抢劫,抢的钱他拿走了一大半
D、李某在这次抢劫前还杀了赵某

答案D

解析 本题考查证人证言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区别。本题较为简单。证人证言是证人就其了解的案件情况向公安司法机关所作的陈述。A选项中,张某承认了自己的犯罪事实,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B选项中,张某意图证明自己是胁从犯,具备减轻、从轻情节,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解。C选项中,张某意图证明自己在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具备减轻、从轻情节,属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解。D选项中,李某在抢劫前还杀害赵某的事实与共同抢劫犯罪无关,不涉及张某。所以,就该故意杀人案而言,张某处于证人地位,张某的检举属于证人证言,D选项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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