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哪几方面? ( )

admin2014-05-30  26

问题 和解协议的法律效力体现在以下哪几方面? (    )

选项 A、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有效
B、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债权人只能按和解协议的规定接受债务清偿
C、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的效力
D、债务人可以提前清偿全部债务

答案B,C,D

解析 和解协议对债务人的保证人或连带债务人无效,债权人对债务人所作的减免债务或延期偿还让步,效力不及于其保证人或连带保证人,他们仍应按原来债的约定承担保证责任或连带责任。和解协议成立前产生的债权人只能按和解协议的规定接受债务清偿,不得要求或接受和解协议的单独利益,无权提起民事执行程序。但和解协议成立后产生的债权人不受协议约束,在和解程序中可要求单独受偿并提起民事执行程序。和解协议无强制执行的效力,如债务人不履行协议,债权人只能请求法院终结整顿,宣告其破产。债务人不得给个别债权人以任何特殊利益,但公平地给全体债权人以清偿上的利益除外,如全部债务均提前清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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