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33条第3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分析上述两条款的含义及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admin2013-01-15  17

问题 我国《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第33条第3款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分析上述两条款的含义及二者的联系与区别。

选项

答案本题要求分析两条款的含义及二者联系,所以,本题涉及两个问题。第一,两个条款本身的含义;第二,两条款之间的关系。在分析二者关系时,可以借助二者在宪法中规定的不同位置进行分析;在分析二者区别时,这就是一个暗含的提示因素。此处的权力包含了支配力量及享有合法权益的总和。“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我国宪法坚持“人民主权”基本原则的体现,即国家权力源自人民的授权,表达了国家权力的合理渊源,体现了其正当性。二者的联系体现在:首先,国家管理权源自人民的授予,人民应在授权同时接受国家法律安排的基本要求,以维护社会基本秩序。其次,公民个人在授予国家管理权的同时并未让渡全体人民应有的根本权力。二者的区别在于:前者为根本原则,后者体现了一种强调秩序的可操作规范;前者是组织起来的人民的最初目的的宣告,后者则是个体公民在组织成国家的共同体中活动的规范。

解析
转载请注明原文地址:https://jikaoti.com/ti/et4jFFFM
0

最新回复(0)